
盖玉先:对高校开展学期制改革应给予引导
学期制是高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目前我国多数高校采用传统的春、秋两学期制,另有部分高校实行三学期制。三学期制是指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额外增加4~6周的夏季小学期上课时间,同春、秋季学期组成“两长一短”的学期安排形式。我国部分高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三学期制,之后不少大学纷纷效仿,目前已有数十所高校实行这种安排,且仍有新的高校陆续加入。
三学期制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学期制度。西方国家因为考虑圣诞、信念等节日,寒假一般从十二月中旬开始到一月中旬结束,之后开始大约20周的春季学期,在五月下旬或六月初学期结束。此时气温不高,仍是比较好的在校学习时间,因此产生了夏季小学期。在夏季学期学校安排相应的课程,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性上课,学生也可以选择社会实践或自主安排时间。
由于必须包含春节,我国寒假较国外滞后一个月以上,春季开学时是二月底甚至三月初,正常20周的春季学期结束时已是七月上旬。此时,我国广大地区先后进入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夏季学期从此时开始到七月底甚至八月初,一直到立秋或接近立秋时放暑假,不仅使暑假基本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失去了设置暑假保护师生身心健康的初衷,同时,为创造夏季学期的学习条件,还会造成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浪费。从实行三学期制高校师生的反馈来看,绝大多数的师生员工也不赞成设置夏季学期。
推进高等教育同国际接轨,要结合我国实际。设置夏季学期明显同我国实际情况不符,合理性和必要性值得商榷。建议教育部组织进行调研,并对高校开展学期制改革给予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