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不仅是医学研究、器官移植的重要来源,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目前我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仍还处于起步阶段,器官捐献率远不能满足移植需要,大多数医学院校均面临研究标本不足问题。这一问题在中小城市表现更加突出,既有受传统观念束缚的原因,也与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按照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 号),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推动、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近年来,青岛市红十字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遗体及器官捐献的宣传引导,收到了很好成效,2015年至2018年,青岛市遗体捐献和器官捐献数量逐年增加,被国内器官移植学界称为“青岛模式”。建议推广青岛红十字会经验,加大遗体及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力度,推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一、设立统一的纪念日。从2016年开始,青岛市把每年的3月30日确定为全市红十字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缅怀纪念日。这一天,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学院老师和学生代表、医院医护人员、捐献者家属、受捐者代表以及中学生,集聚在奉献林,向捐献者表达敬意和哀思。建议设立统一的遗体(器官)捐献纪念日,各地同时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
二、创新方式,努力提高知晓度。借鉴青岛打造“器官捐献宣传专列”的办法,集约利用线上线下媒体资源,推出遗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移动平台,加大遗体(器官)捐献的公益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遗体(器官)捐献,认识捐献的重要性。
三、完善工作流程,充分体现透明度和人文关怀。建议遗体(器官)捐献由专门医疗机构或专门医师团队开展,从捐献仪式、遗体(器官)利用、告知等各个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为每一位捐献人建立专门档案,让家属感受到对逝者的尊重和工作的规范、透明,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