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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利群: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多媒体教学应用规范》 防控少年儿童近视

  多媒体教学具有图文声像并茂直观性和交互性强的特点能够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中小学日常教学的重要手段,在一些城市幼儿园也被广泛采用。但由于多媒体重要光源LED中含有大量蓝光波长短、能量大、穿透力强,而少儿屈光体纯洁透明、透光率高,不适宜的多媒体教学极学生视网膜造成损伤导致学生视力下降。与之对应的是我国青少年近视问题形势严峻,目前全国佩戴眼镜的儿童青少年数量已达2亿人,城市小学生近视率为49%、初中生为76%高中生为84%,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和总量高居世界第一。 

  规范多媒体教学对保护少儿视力尤为重要,建议相关部门尽早研究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多媒体教学应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多媒体教学的应用场景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在不损害少年儿童视力的情况下科学使用 

  一、按照少儿不同年龄段的视力特点开展多媒体教学。不同年龄段少儿的眼睛发育程度有不同的特点,在6个月时视力只有0.10.21岁以后视力提高,至67岁可达到1.0610岁眼睛发育仍处于不完善、不稳定阶段,1015岁眼球结构变化较缓。上述时间段涉及儿童学习的幼儿园和小学阶段,伴随着儿童成长发育每隔23年甚至12年就会有显著变化。因此,建议《规范》明确相关限制性标准,对不同年龄段的少儿制定不同的多媒体教学使用规范,明确各阶段的使用时间、使用范围和使用强度,确保适应各生长发育阶段儿童的视力承受能力。 

  二、从设备安装、教学光环境、距离等多方面规范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环境会对学生视觉的舒适度及视疲劳产生影响,其中学生座位、多媒体类型、屏幕尺寸、屏幕安装位置以及放映的光环境会直接影响中小学生的视觉感受。例如,调研显示,坐在前排及边侧座位的学生在多媒体教学中的不适度往往高于后排及中侧学生;不用遮光设施的教学过程中,学生观看舒适度下降、视疲劳检出率增加。因此,建议《规范》明确细化诸如第一排学生距屏幕最短距离与屏幕尺寸比例、何种情况下使用遮光设施、多媒体在使用中的亮度设置、以及多媒体字体、字号、颜色选择等具体情形。 

  三、对多媒体教学的时间控制标准进行严格限定。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教育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由于一天的教学活动是由多位任课老师共同完成,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年级每课时多媒体使用最高时间标准,或建立协调机制,保证相近课时使用多媒体有充足的间隔时间。 

  四、制定适应中小学教育的多媒体设施采购标准,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学校光环境。《规范》应进一步明确在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设施的亮度、功率、可变焦距等各类技术参数的合理范围,有效区别于在办公、公共场所使用的多媒体设备,完善学校的相关采购标准。同时,建议加大投入,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防蓝光屏幕,改善教室的光环境,为保护学生视力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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