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妙燕:关于把“牙列缺失”纳入残疾项目并给予修复专项补助的建议
牙列缺失是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表现为上颌或下颌、上颌和下颌牙齿全部脱落缺失。牙列缺失不仅导致人体咀嚼功能丧失,进而产生吞咽、语言等生理障碍,还会引发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的并发症,与脑卒中、心脏病、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等都密切相关,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
第四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5—74岁老年人中,存留牙数为22.5颗,全口无牙的比例为4.5%。同时,我国老年人口腔健康呈现患病率高、就诊率低的特点,缺牙未修复治疗比例为36.8%,特别是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存留牙数普遍低于城市,而全口无牙比例和缺牙未修复治疗比例都高于城市。牙列缺失得不到有效诊治,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修复缺失牙齿全部为自费项目。目前,公立医院安装一副活动总义齿均价大约在2500—3500元左右,很多老年患者无负担能力或者负担能力不足,不到不能忍受的程度不会就诊治疗。
牙列缺失对老年人正常生活和生理功能构成影响,如同肢体残缺一样没有可替代器官来行使其基本功能,必须依靠安装义齿才能恢复咀嚼,因此医学上有观点认为牙列缺失属于残疾范畴。截至2018年底,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总人口的11.9%,牙列缺失带来的健康问题愈加明显。为此,在我国大力实施“健康中国2030”的形势下,建议把牙列缺失纳入残疾项目,由残联联合医疗机构,给予因牙列缺失安装义齿的老年人一定专项补偿,让他们拥有一副可以替代天然牙的总义齿,恢复咀嚼功能,让他们老有口福,安度晚年。具体实施中,一是接受补偿的须为60岁以上老年牙列缺失患者;二是以安装活动总义齿为准,确定补偿比例和标准;三是接受补偿后安装活动义齿,应使用国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