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栋、陆丽华:基层政府协管员队伍管理亟待规范
随着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不断向基层下移,政府部门在基层“没有腿”“缺抓手”的矛盾非常突出,协管员成为解决力量不足的一个普遍现象,各类称呼的协管员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协管员队伍的膨胀和扩张,也带来几个问题:一是协管员组织体系不独立。目前,基层协管员由民政、卫健、安监等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和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不利于整体把握协管员队伍;各个系统招收的协管员待遇各不相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不公平等现象。二是协管员多是承担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任务,工作职能界定不清,责任不好厘清。例如,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基层交通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志愿者岗位往往由协管员临时承担。因此,建议:
一是从国家层面科学界定协管员的岗位功能。对基层协管员的设置目的、录用法律依据、考核制度、薪金标准及权益保障等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科学界定协管员的岗位职能;属于市场化服务职能的,大胆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
二是建议协管员由人社部门统一负责,市场化招聘。出台统一的基层协管员管理办法,将协管员招聘及管理纳入各省统筹,人社部门指导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公开招录,实行统一管理,打破部门各自为政的弊端,促进招聘和管理公平。
三是合理布局现存协管员队伍。精简整合基层协管员的类别和数量,在综合考虑部门职能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协管员岗位进行清理规范。符合政策的予以保留;职责任务消亡、存在价值不大的,予以取消;职责交叉、乡镇街道、村居两委职能重叠、分设过细、工作量不大的,进行创新,打破行业或部门的界限进行综合设置,或者由基层政府和村居两委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