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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霞:进一步提升我省家庭教育水平的三点建议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教育组成部分,其价值功能无法被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所取代。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不仅有利于青少年学习能力、性格品质和行为习惯的良好养成,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必要条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专门就“重视家庭教育”作出部署,更加凸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当前,我省家庭教育仍处在粗放、原发的发展阶段,缺乏来自政府和机构科学系统专业的引导,家庭教育立法亟待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也滞后于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家庭教育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推进家庭教育立法。20189月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问卷统计结果显示 我省78.83%的受访者赞成家庭教育立法,认为有必要或者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家庭教育立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现实条件和民意基础。国家层面的立法研究已经启动,江苏、浙江江西、重庆等多个省市都已推出家庭教育地方法规。建议我省明确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省妇联加快立法研究进程,在明确家庭教育概念的基础上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家长、学校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权责边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家、校、政府、社会四方联动体系。 

  二、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完善服务引导。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在家庭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缺乏经验借鉴”“缺乏相关知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建议教育部门依托高校、研究学会等加强研究分析,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确定家庭教育重点,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教育内容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措施。同时,依托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通过购买服务、建立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办讲座培训等方式,向家长提供优质的指导服务。 

  三、提升家长参与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住家长这一在家庭教育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体,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模范家庭评选表彰、公益巡讲等活动,宣传优秀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助益,激发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学习的内生动力,变“追着教”为“主动学”,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同时,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管理教育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从上到下建立一支由教师、专家学者、优秀家长、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人才队伍为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研讨、指导和服务等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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