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景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一是建议在第十三条第二款增加“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内容,明确技工院校“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就业再工作服务”的定位。
理由: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核心,发展技工教育不仅有利于促进就业,而且也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重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今年9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因此建议在职业教育的相关立法中明确技工教育的相关定位。
二是将第十三条第二款“……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经审批,可以设置为相应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同时可以保留技师学院名称和功能”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经审批,可以设置为相应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同时保留技师学院名称,其管理体制、功能和办学特色不变”。
理由:人社部印发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为做好政策衔接,推动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实施,特提出以上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