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性保护是最能有效激发传承人、传承主体以及各级政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之一。推进和完善非遗生产性保护,既能在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对非遗进行合理利用,增强非遗自身造血能力,又能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大众、融入生活,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我省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企业和经营业户92118个,实现年营业收入811.07亿元,利税92.53亿元,从业人员232万余人。但生产性保护并不是简单地产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在推进和完善非遗生产性保护上,山东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建议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非遗传承人在保留传统工艺核心要素的同时,结合时代进行创新探索。绝大多数非遗手工艺品诞生于传统农业社会,品种单一、造型固定,不符合时代审美情趣,有些甚至失去了实用功能,导致作品和技艺难以推广和传承。建议政府部门结合非遗发展需要,组织由设计师、营销专家、高校美术教师等组成公益顾问团队,定期走访非遗传承人,引导他们相互之间建立交流协作关系,帮助非遗传承人求新求变,在保留传统手工艺核心要素的同时,与现代需求相结合,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应用于创作与生产,让传统的、古老的手工艺能够融入现代生活。比如江苏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就根据现代生活的需要对产品用途进行了拓展和设计,种类涵盖挂饰、玩偶、箱包、艺术品等,既保留了传统技艺,又增加了产品实用性,销路很好。
二、进一步加强非遗手工艺品的品牌化建设,保护和强化非遗产品的文化和市场价值。品牌化建设是攸关非遗生产性保护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非遗手工艺品讲究材料原真、传统技艺、手工制作,成本高、产出低,必须通过品牌化建设与机械化、批量化生产的同类产品区分开来,才能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建议一方面通过定期举办展览、开展评比等方式,宣传展示非遗产品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复杂的工艺流程,提升品牌含金量,通过官方采购非遗工艺品作为重要赛会奖励、形象推广、外事礼品等方式,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推出名人联名设计款、重大事件定制限量款等提升品牌附加值,开拓高端市场,另一方面对非遗产品进行规范分类,对打着非遗旗号,机械化批量生产的产品强制要求进行明确的非手工制作标识,对假冒传统技艺和手工制作的伪劣产品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支持保护政策,继续强化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充分考虑很多非遗生产性保护企业规模小、利润低、税负重、信贷难等实际困难,降低政策准入门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目前,北京、浙江、宁夏等地均打造了以非遗为特色的综合产业基地,也已经评选出三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非遗产业化、聚集化、成果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建议继续支持和评选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围绕示范基地推广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打造“功能齐全、政策优惠、服务高效”的非遗产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