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近几年努力,我省在智能制造装备和研发制造能力上业已形成一定优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拥有率不高、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给能力不足、与其它产业“智能+”融合发展不足,主要矛盾在于尚未形成有利于创新要素资源合理集聚、技术创新集群式突破、成果高效转移转化及市场化应用的管理机制。
为此,建议从省级层面建立智能制造创新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构建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实体产业为依托、以创投资本为促进的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实现“创新、创业、服务”三大功能的融合集成,尽快在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上进一步突破。
一、产研院的主要任务
产研院重点围绕关键智能基础共性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智能制造在重点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等创新领域,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省内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集聚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研发前沿科技成果,孵化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上市产业化公司。
二、产研院的组织架构
1.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联席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是产研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鼓励创新、吸引人才、培育产业的相关政策;制定和修改研究院章程;研究决定产研院的发展目标、战略规划、重大事项;选聘运营管理机构;为产研院发展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联席院长由科研领军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共同担当,共同负责智能制造产研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咨询机构。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和高端智库,委员会成员邀请产业及相关领域的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等高层次科技人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独董等产业人才,以及创投基金负责人、券商研究员等金融人才组成,负责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路径及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与咨询。
3.运营管理执行机构。运营管理本部是研究院各项工作任务的管理执行机构,围绕产研院各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设立专门部门,组建专业化、专职化的运营管理团队,组织开展产研院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4.协同创新机构。包括与高校等科研机构共建的专业研究院(所)和与制造业企业共建的企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研究院(所)主要从事关键智能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研究、智能制造在重点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研究等技术创新工作。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从事为特定企业研发专用智能制造装备,提供系统化智能制造集成解决方案,探索数字工厂、柔性生产、工业物联网等新兴业务模式。
5.配套服务机构。一是公共实验中心,主要为产研院的专业研究院(所)、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和部门,提供开展研发、测试所需的实验设备、设施,以便开展研发和测试工作,同时向我省相关行业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放。二是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以市场化创投基金为主,综合运用科技银行、政策性创业贴息贷款等方式,从研发立项到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发各阶段,为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围绕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与产业,收集科技信息,组织举办产业会展活动和国内外人才、成果交流活动,促进技术成果和产品与国际对接。
6.产业化促进机构。一是孵化器,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经营的场地,办公、会议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产业园区。从智能制造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切入,拓展新型MEMS传感器、各类智能仪表和高精度测控装置、精密轴承和精密模具、工业机器人等新型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吸纳相关配套企业,带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中化发展,打造产业集群。
三、探索运营机制创新
1.人才招引机制。一是“柔性”引进,通过和高校等科研机构共建专业研究院(所),在共建中与所需专业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团队形成“捆绑式”合作关系,约定该类人才每年来我省工作时间及目标产出的技术成果。二是全职引进,重点补充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专业研发人才,同时从成果产业化出发,充实工艺、质检、生产、管理、市场等职能类人才。
针对部分事业编人员的身份顾虑,产研院可以探索与我省范围内高校合作,在校内共建“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究所”,匹配一定数额的事业编编制,经费由产研院自筹,增加对事业编科研人才的吸引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研发管理机制。区别于院校“课题”式研发,产研院科研项目应强调结果导向,具体方式为:一是经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理事会决定,设定整体研发方向及重点领域。二是立项时,经过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理事会审批,充分吸纳包括科研专家、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立项后要签订详细的研发合同,分阶段明确要达成的目标,研发费用对应目标达成情况分期拨付。四是研发过程中鼓励“小组式”研发,研发小组的组成除科研人员外,还应有工艺、质量、生产、市场等产业人员,从研发阶段就为未来推向市场做好全面准备。
同时,鼓励科研人员对接需求企业,通过实行合同科研管理机制,引导各专业研究院(所)加快技术与市场对接的步伐。对外开展合同科研时,不再按项目分配固定的科研经费,而是根据专业研究院(所)服务企业的科研绩效决定支持经费,从而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设施共享机制。产研院是一个面向我省制造业,辐射全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开放性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平台,公共实验室等技术创新设备、设施面向各类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技术部门开放公用,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创业设施,不仅孵化和发展省级智能制造创新产业研究院自身产生的技术创新成果,也吸纳外部引入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组织举办行业展示交流活动,促进行业人才、信息、成果等关键要素在本地区的聚集。
4.成果归属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更多地享有技术升值的收益。科技成果发表论文等学术收益归发明人所有,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按照“谁投资属于谁”的原则,归属产研院内相关法人单位所有。产研院及其孵化和产业化的公司,通过新产品销售提成、股权收益、期权占股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
5.创投培育孵化机制。由投资建设单位为发起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从多个角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决策。重点关注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阶段,主要投资方向为:一是成果已经完成中试,通过二次开发即将进入产品孵化阶段的项目;二是省级智能制造创新产业研究院孵化成熟,具备较好成长性,即将产业化的项目;三是与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联合投资,吸引本产业领域优质创新成果到山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