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启动,标志着一个囊括11个国家、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巨型自贸区雏形已现,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开始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搭乘中国—东盟自贸区东风,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对于巩固东盟作为我市主要外贸出口市场之一的地位,进一步扩大我市外贸出口的规模和质量,构筑多元化出口市场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面对区域经济整合提速所带来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如何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机遇,进一步提升南安对外经贸合作水平,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道亟待破解的课题。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政策介绍
2002年1月,中国与东盟十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时间较早,是东盟的老成员,经济相对发达;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设定将于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协议目标。之后双方陆续于2004年11月签署了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1月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8月签署自贸区《投资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生效共同构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法律框架,标志着自贸区全面建成的目标已如期实现,同时意味着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将有超过90%的产品实现零关税,涉及7000多种产品;与东盟四个新成员国也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包括三大部分共16个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协议目标、全面经济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早期收获、时间框架、最惠国待遇、争端解决机制等。其中,货物贸易是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除少数敏感产品外,其他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将逐步取消。
2、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是规范我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非关税措施等问题的法律文件,共有23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包括关税的削减和取消、减让的修改、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加速执行承诺、一般例外、安全例外、机构安排和审议等内容。
①正常产品的降税:对中国和东盟老成员,正常产品自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1月1日各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对东盟新成员,从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6年—2009年每年1月1日均要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不削减关税,2011年起每两年削减一次关税,至2015年将关税降为零。
②敏感产品的降税:一般敏感产品方面,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国关税将于2012年1月1日削减至20%,2018年1月1日进一步削减至5%以下;与东盟新成员国关税将于2015年1月1日削减至20%,2020年1月1日进一步削减至5%以下。高度敏感产品方面,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国应在2015年1月1日将关税削减至50%以下,与新成员国应在2018年1月1日将关税削减至50%以下。(我国提出的敏感产品主要包括大米、天然橡胶、棕榈油、部分化工品、数字电视、木材和纸制品等;东盟国家提出的敏感产品主要包括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部分纺织品和服装、钢材、部分家电、汽车、摩托车等)
③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以“增值标准”为基础,使用的证书是不同于WTO原产地证书格式的E表(Form E),由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的检验检疫部门颁发,凭此证书可以在通关时享受到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惠关税。
3、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规定了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开展服务贸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包括了中国与东盟10国开放服务贸易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根据《协议》规定,我国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市场开放承诺,东盟10国也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我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这些开放承诺主要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4、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共27个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投资待遇、征收、损失补偿、转移和利润汇回、透明度、投资促进、投资便利等。其中,国民待遇条款规定各方在其境内,在投资管理、经营、运营、维护、使用、销售和清算等方面,应当给予另一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其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规定各方在投资方面应当给予其它方投资者不低于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或第三国投资者的待遇。这两个核心条款在确保给予双方投资者公平公正的非歧视待遇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此外,投资待遇、透明度、投资促进与便利和争端解决等条款为改善双方投资环境、提高外资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高投资争端解决公平与效率以及加强投资保护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南安产品出口东盟市场情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与东盟各国的经贸联系日益密切,企业纷纷把东盟市场作为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加以开拓,东盟已经成为继欧盟、美国之后我市的第三大出口市场。以下是几年来我市与东盟的贸易情况:
2007年—2010年8月对东盟出口情况
单位:万美元
年份 |
2007 |
2008 |
2009 |
2010年 1月—8 月 |
出口额 |
3398 |
3826 |
4566 |
4760 |
增长率(%) |
29.94 |
12.59 |
19.34 |
72.18% |
2007年—2010年8月出口东盟产品结构情况
单位:百份比
|
石材 制品 |
机械 设备 |
雨伞 |
车辆 零配件 |
木制品 |
金属 制品 |
塑料 制品 | ||||||
2007 |
17.56 |
13.88 |
2.39 |
1.88 |
1.16 |
24.34 |
8.17 | ||||||
2008 |
31.97 |
15.57 |
0.92 |
9.46 |
2.38 |
28.35 |
7.14 | ||||||
2009 |
45.28 |
17.93 |
9.80 |
7.34 |
3.89 |
2.42 |
3.24 | ||||||
2010年 1月—8月 |
31.43 |
11.11 |
0.50 |
9.35 |
2.25 |
2.42 |
3.57 |
我市对东盟各国的出口情况
单位:万美元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年 1月—8月 | ||||
菲律宾 |
1114 |
1814 |
1476 |
2121 |
1771 | ||||
印度 尼西亚 |
434 |
625 |
889 |
613 |
511 | ||||
马来西亚 |
270 |
371 |
591 |
619 |
1001 | ||||
泰国 |
407 |
246 |
217 |
565 |
365 | ||||
新加坡 |
348 |
252 |
344 |
250 |
192 | ||||
越南 |
35 |
50 |
244 |
311 |
752 | ||||
缅甸 |
0 |
30 |
40 |
37 |
149 | ||||
柬埔寨 |
0 |
6 |
15 |
46 |
15 | ||||
文莱 |
7 |
5 |
11 |
5 |
4 |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市对东盟出口情况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1、双边贸易总量持续扩大,且我市始终保持顺差。2007年至2009年,我市对东盟出口增幅分别为29.94%、12.59%、19.34%,增幅均达到两位数。2010年受自贸区建成利好消息影响,1月—8月我市对东盟出口4760万美元,同比增长72.18%,全年出口额可望突破7000万美元大关,创历史新高。2007年至2009年我市分别从东盟进口552万美元、863万美元、775万美元,进口量保持在稳定的区间,我市对东盟始终保持贸易顺差地位。
2、双边贸易结构体现各自优势所在。我市出口东盟的产品以石材制品、机械设备为主,二者在我市对东盟的总出口量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07年占31.44%,2008年占47.54%,2009年一举达到63.21%,2010年1—8月份也保持在60%以上。我市从东盟进口则以石材荒料、塑料原料等原材料、资源性产品为主,双边贸易结构互补性明显。
3、我市对东盟出口重心在“老”,空间在“新”。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居我市对东盟出口的前三位,2006年至2009年我市对东盟6个老成员的出口额分别为2580万美元、3313万美元、3527万美元、4172万美元,分别占同期我市对东盟出口总额的98.7%、97.5%、92.2%、91.4%,比重长期保持在90%以上。我市对越南、缅甸、柬埔寨等东盟新成员的出口规模较小,但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特别是自贸区建成后,东盟新成员国市场将为我市外贸出口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成为我市出口东盟新的增长点。
目前,我市出口企业开拓东盟市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在于:
1、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政策不够了解,机遇不够重视。许多企业对自贸区的认识主要来源于电视网络、报章杂志等媒介的零散信息,对自贸区的政策一知半解,对东盟市场缺乏必要了解,特别是不了解降税产品的范围,不清楚双方互相开放市场的时间表等自贸区实质内容。部分企业安于现状,对自贸区所带给企业的机遇不够重视,缺乏开拓东盟新市场的冲劲和能力。
2、东盟整体环境复杂,市场开拓难度大。东盟由10个大小不一的国家组成,各个国家在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习惯、政策法律法规、商业运行环境、消费需求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市场过于分散,具有典型“一国一样”特点,短期内很难融合成诸如欧盟、美洲等成熟统一的市场,加大了企业开拓市场的难度。此外,一些非经济因素对东盟部分国家的国内局势和经济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如泰国国内频繁的政治恶斗,缅甸的军人政治,菲律宾、马来西亚的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增加了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的风险。
3、自贸区的建成将进一步加剧贸易竞争的激烈程度。由于我市出口东盟的产品结构单一,普遍附加值不高,与东盟各国及国内其他省市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严重,自贸区全面启动后的关税减免政策将引发市场的激烈竞争,而我市出口企业普遍规模小、技术水平粗放、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要从日益惨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难度加大。
三、拓展东盟市场,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水平的对策措施
1、加大自贸区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策推介培训会、企业座谈会以及编发政策汇编等措施,加大对东盟自贸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自贸区零关税目录、市场开放时间表以及申请优惠关税程序等政策的实质内容,使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到东盟自贸区所蕴藏的机遇,鼓励企业抓住机遇扩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深化我市与东盟经贸合作。
2、加强对东盟各国的市场研究。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除少数经济较为发达外,大部分都属于发展中国家,暂时并不具备形成统一市场的条件,东盟新老成员国各自市场都比较独立,差异性很大。因此可通过借助中介力量或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东盟市场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各成员国的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发展商机、经济风险、文化习俗、消费者习惯等多方面的情况,帮助企业对东盟市场有一个清醒全面的认识,便于企业掌握目标市场的信息,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开拓市场。
3、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一是用好各项外经贸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开拓东盟市场。二是用好各种展会平台。重点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在东盟国家举办的各类知名展销会和一年一度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东盟博览会,适时组织重点企业到东盟各国实地考察,推动企业深耕东盟市场。三是用好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平台,解决企业市场开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和成本过高的难题,让更多中小企业把生意做到东盟去。四是用好原产地证明。积极引导企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让企业真正享受到零关税待遇。五是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有效规避贸易风险。六是用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充分利用东盟各国企业对人民币结算方式的认可和欢迎,大力推广人民币结算业务,帮助出口企业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提升结算效率,推动与东盟贸易的便利化。
4、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要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在不断巩固和增加我市传统优势产品出口份额的同时,扩大高科技、高附加值、绿色环保产品出口,切实提高外贸出口的质量和效益。要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把质量作为打开东盟市场的“敲门砖”, 通过加大技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质量赢得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出口品牌建设。借助政策、资金支持出口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在东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
5、用好侨胞优势。我市作为著名侨乡,有着众多南安籍侨亲分布于东南亚各国,其中不乏在当地既拥有雄厚经济实力,又拥有人脉资源、市场网络和市场信息的工商业巨子,我市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积极主动与东盟华人华侨组织、机构和社团等建立密切的联络渠道,推动各级各类商协会与境外商协会进行结盟,通过组织工商团体互访、开展专题招商会和参加各类展览会等方式实现资金、人脉、信息、项目等方面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市场。
致公党南安市委会 黄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