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现状。目前,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或物业服务公司,对玻璃幕墙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玻璃幕墙的维护措施也不到位;在监管方面,虹口区尚未建立起对玻璃幕墙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玻璃幕墙这一“高空炸弹”坠落的严重后果,强化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的安全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了强化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的建议:
1.建立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区级层面以文件形式明确区建交委是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的主管部门,将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纳入该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指定具体科室承担常规工作的开展。如人力配置、工作经费存在困难,可向区相关部门申请编制扩充、增加工作经费。成立以区建交委牵头,区安监局、区房地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协调的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检查小组,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各部门安排1至2人作为小组工作人员,检查小组办公室可考虑常设在区建交委。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检查小组可将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抽样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特别是对十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整改的及时复查,未如期整改的,下发处罚通知书乃至勒令停业整顿。
建立“玻璃幕墙数据库”,为每一幢玻璃幕墙建筑办好“身份证”。区建交委通过信息库中的信息,提醒业主何时进行检测维修,并对检测和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玻璃幕墙建筑的审批流程,将它纳入日常管理,从建造阶段的质量监控向合理使用年限阶段的质量管理延伸。区建交委可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玻璃幕墙安全的责任者为玻璃幕墙参加相关保险,与玻璃幕墙生产者、销售者约定合理的保修期限,让玻璃幕墙安全有长期保障。在区建交委设置“玻璃幕墙安全热线”,热线号码向社会公开,由专人负责接听及调查反馈,对反映情况属实并起到良好预防效果的群众或团体,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区建交委可定期向人大或政协通报虹口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的动态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并在区级媒体上定期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2.完善立法规定,明晰权责,保障规章制度的强制执行力。当前,在上海的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等。鉴于上述规定办法在明晰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的责任承担、对未保障玻璃幕墙安全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有所欠缺,必要时可根据现实需要,由区建交委等相关部门提请上海市人大、上海市政府、国务院相关部委、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机构颁布或修订相关规定办法,增强立法规定的“刚性”。规定办法可对在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玻璃幕墙安全的责任者明确界定、对未履行保障玻璃幕墙安全义务的责任者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赋予监管部门采取具体行政处罚措施的权力,对未尽职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将玻璃幕墙专项维护基金的落实作为建筑物正常交付使用的考核标准之一,并明确玻璃幕墙安全的责任者负有补充资金以保证该基金能够及时维护玻璃幕墙的义务。
随着立法规定的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政府监管、房产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维护、社会监督三方力量的整合,虹口区的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将会切实加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更加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