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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广州市委会党员建议深化改革促进广州行业协会新发展

  一、广州市行业协会现状

  (一)行业协会培育时间早。1985年,广州在全国组建首家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协会。1997年,广州被确定为全国行业协会改革试点城市。

  (二)行业协会门类较齐全,覆盖面较广,产业基础较强。

  (三)行业协会改革探索早,机制较健全,有一定的改革基础。

  二、行业协会改革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长期以来,行业协会被认为是政府行政的延伸,被当作是政府的附庸存在,部门领导对行业协会的功能作用了解不深,对如何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思路不甚清晰、认识不到位。

  二是政府职能转移问题。行业协会职能配置笼统,政府职能转移问题制约行业协会功能发挥,阻碍政府角色转变。

  三是协会自身建设问题。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着行业组织规模不大、人员素质不高、业务单一、资金缺乏等问题。

  三、推进行业协会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要充分认识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沟通机制。完善对行业协会服务管理。政府建立征询行业协会意见的制度。大力推进政府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力度。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移。

  一是科学划分职能边界。对转移职能进行归类梳理,清晰界定政府与行业协会的边界职能,明确技术性职能的转移及其履行成本承担。

  二是建立双向申请机制。市政府各部门申请需要转移的具体职能类别及具体任务;各行业协会请愿意承接的政府职能类别及具体任务。专门委员会审核并安排转移事项。

  三是建立资质认定和评估机制。工作委员会应对申请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行业协会的资质标准作出相应规定。首先,申请承接的行业协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职能转出方的政府部门实行人、财、物的脱钩;其次,申请承接的行业协会要在治理结构、专业能力、财务管理、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相应的标准;第三,根据行业协会在某专项职能上的突出表现或承接职能的绩效评价,使在特定方面表现突出的行业协会具备承接资质。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实施分类监管和定期评估。

  (三)加强行业自身建设。首先要支持行业协会开发和承接一些与业务相辅相成、存在市场需求的新业务。其次要推进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第三,要完善行业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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