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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来水水质信息公开的建议

  致公党岳阳市委宣联科科长严宏反映: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引发了全国有关城市供水安全问题的讨论,根据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而在城市中,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自来水污染来自于源水、管网覆盖范围土壤、地下水污染等潜在风险情况,而当前的自来水水质检测中更存在着以下问题亟待关注和重视。

  一、检测频率太低。自来水水质合格的判断标准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该标准于201271日起在全国强制执行。然而,这106项标准又分为42项常规检测项目和6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两大类,非常规检测项目规定是地表水为半年检测一次,超标时难以及时发现。在兰州自来水笨超标事件中,涉及百万人口饮水安全的危机,竟来自于一次程序外的检测。在当前自来水重金属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将重金属含量列为非常规检测项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检测信息未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应该公开。《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款也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然而,目前,除北京、武汉等少数大城市外,其它很多地方的水质信息还没有做到公开,民众无法快速方便地查询到饮用水水质情况。

  三、检测结果公信力不够。当前,因没有采取独立第三方进行水质检测,自来水水质信息的公开程度和真实性、权威性远远不够,如兰州近日公布的实时监测报告数据有限,仅涉及苯含量这一项,由水务公司、环保局、疾控中心公布的水质检测信息也未能完全涵盖全部水质检测项目。

  为此,建议:

  一、向社会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应常态化。可借鉴空气质量和PM2.5数据的发布和管理方法,向社会实时发布自来水水质检测数据,形成常态化。在自来水企业发布的检测合格报告中,要详细标注是106项国标中哪些项目合格,并列出合格项目的清单。

  二、提高水质信息公布的真实性。要提高水质信息的公开程度的同时,要确保水质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考虑在水质检测体系和公开体系引入第三方力量,让具备检测能力的大学实验室、卫生检测机构等作为第三方参与检测水质,增强自来水检测的公信力。同时,公布的水质检测信息应涵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全部水质检测项目。

  三、加大非常规检查的频率。要加大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各配套一笔资金,配齐各地的水质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对更多的指标进行检测,增加检测的频率。应根据各地实际,加大对一些非常规检测指标的频次,尤其是对化工企业众多的城市,应加大对石油化工成分的检测。在工业污染给供水安全带来高风险的许多城市,一些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加大检测频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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