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党员、山东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教授、博士朱启荣反映:
一、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每年《环境统计公报》都公布当年的工业废水排放总量,而且每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还公布上一年工业细分行业的废水排放量,这不但为决策者制定环保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而且也为学术界研究我国环保问题提供了便利。但是,经研究发现,目前环保部门公布的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数据失真现象较为严重,以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数据为例说明。虽然统计部门没有公布2012年我国工业企业的总数,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数量有343769个,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仅统计了该年我国147855个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这意味着我国多数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并没有被统计。换句话说,目前环保部门公布的我国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远低于其实际排放量。
二、我国工业废水实际排放量的估算
我国工业废水实际排放量是国内全部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加总,如果能够获得国内全部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就能够计算出工业废水的实际排放量,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统计数据。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首先,根据环保部门公布的工业各行业废水排放量与汇总的排污企业个数,计算出工业各行业单个企业废水排放量的平均值,然后,用该平均值乘以各行业企业的实际数量,计算出工业各行业企业的废水实际排水量,最后,对之进行加总,得到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由于统计部门没有公布我国每年工业各行业的全部企业数量数据,我们采用工业各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数量进行计算。现以纺织业为例,说明计算过程与计算结果。环保部门统计了2012年我国8887个纺织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237252万吨),由此计算出该年我国单个纺织企业废水排放量的平均值为26.7万吨;而这一年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共有20435个,由此,计算出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数量为545615(26.7×20435)万吨,这是环保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年工业废水排放量(237252万吨)的2.3倍。按照同样方法,可以计算出该年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对之进行加总,得到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总量为428.4亿吨(见附表),它远远高于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公布的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21.6亿吨)。再一次佐证了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数据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应该指出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是我国全部工业企业中的一部分,因此,2012年我国工业废水的实际排放总量肯定要大于428.4亿吨。统计数据严重失真可能会对公众、学者与决策者造成较大误导,应予以纠正。
三、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数据失真的成因、纠正方法与建议
造成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数据失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许多企业目前还没有安装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一些企业虽然安装了该设备,但其设备没能通过环保部门的数据有效性审查,因而无法投入使用,同时,这些排污企业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手工检测数据,结果导致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数据的失真。
真实与科学的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不但对于公众了解环境保护压力,增强环保意识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决策层了解与控制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此,建议:
一是环保统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那些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将尽快使安装设备投入使用。同时,对那些不具备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该按照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排污系数”等计算方法,采用手工检测数据的方式核定与上报本单位的废水实际排放量,以提高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数据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二是由于完成上述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目前环保部门先采用上文中提供的方法计算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尽管采用规模以上企业计算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也存在一定的统计误差,但该方法的误差比环保部门现行统计方法的情况要小得多,而且能实现工业废水排放量与工业增加值的统计口径的一致。(因为目前统计部门公布的工业增加值也是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的汇总数)。
三是目前环保与统计部门虽公布了工业废气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统计数据,但并没有提供该统计所涉及的排污企业个数,无法甄别环保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工业废气与固体废物排放量数据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建议今后相关部门在公布工业废气与固体废物排放量数据的同时,也要公布工业各行业排污企业的汇总数,以便于公众、管理者与学者们能够了解我国工业废气与固体废物排放量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