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致公党员林滨州获福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日前,福建福州市第十八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在福州人民会堂举行。会议隆重表彰了47位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群体)。致公党员、福建海外旅游总公司职员林滨州获“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二等奖。
本次表彰大会,向4名烈士家属各发放抚恤金29万元,向47人(含烈士)共发放奖金140万元。致公党员、福建海外旅游总公司职员因为一次为保护公共财产而勇敢地与犯罪嫌疑人抗争,致使身体受伤的行为而获得了表彰。2010年10月9日晚,林滨州在仓山区南江滨路散步,行至太平洋城对面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武红在撬偷路边景观灯,便上前制止。不料,犯罪嫌疑人恼羞成怒,竟对林滨州进行推打,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林滨州脸部、腹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随后与接警赶到的民警一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他因此在福州市第十八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获“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二等奖表彰。
中共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陈为民主持了表彰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凡新宣读《关于表彰奖励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群体)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