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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军:为信念而诉讼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有着10多年律师执业经验的致公党员黄佳军认为,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怀着这种信念,黄佳军默默地履行着律师的职责。 

  近几年,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黄佳军认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黄佳军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黄佳军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一次,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工作中,他仔细翻阅了一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发现这些都是非常棘手的个案,本着强烈的责任心,他针对每一个案都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并仔细研究方案,一次次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最终,他不计报酬、忘我的工作精神终于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 

  在群众的眼中,黄佳军还是一个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的好律师。作为龙岩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宣传、培训的工作。在一次送法律下乡活动中,他了解到有一个农民因建房滴水与邻居产生纠纷,家族双方准备以武力解决问题后,他马上召集双方家长进行调解,从法律上、情理上对双方产生矛盾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双方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之处,希望双方能够和解,防止矛盾扩大。经过近二个小时的调解,矛盾双方达成和解,打消了原先想采取过激行动的念头。 

  坚定的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态度是黄佳军不断鞭策自我的动力,正是有了这样的动力,他矢志不渝地坚持着律师的理想。 

  黄佳军,致公党龙岩市综合支部党员,荣获致公党福建省委2015年“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致公党员”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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