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选择做一名人民警察,就要凭良心做事,大事做不了,就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才无愧于这个称号。”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派出所社区民警范进彬对记者如是说。就是凭着这种做“小事”的执着精神,范进彬五年如一日地关心照顾爸爸失踪、妈妈改嫁的不幸儿童小龙,为小龙解决户口和就学问题,并帮助小龙战胜自卑,成为一名阳光少年。
笔者一口气阅读完3月15日《南方法治报》头版刊登的优秀民警范进彬的先进事迹后,深深被这位年仅30出头却五年如一日地坚持做好身边每件“小事”的小伙子之平凡之举所感动。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像范进彬小伙子一样遇到的那些“小事”。普遍大到如扶孤助学、关心孤寡老人、为群众解决看病难、饮水难、行路难等等;而小到在自己的平凡工作岗位上少聊天,腾出多一分钟为群众办业务,或者提前十几分钟上班多为百姓做些“小事”……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如果我们都做了、办好了,老百姓该有多高兴啊。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当今时代,视“金钱”如粪土的大有人在。而贪小便宜、斤斤计较者也为数不少呀。多做了一些份内的工作,却要向公家索取回报者有之;本来是义务搞一些公益活动,却要开取几倍的加班费还要加上一顿丰盛的餐宴者也有之;借吃工作餐为名,拿洋酒好烟者不乏其人;有的甚至借“出差”为由,大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这些,在某些人眼里认为是工作和生活之中的“小事”,其后果,却损害了集体的利益。有的,甚至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损坏了自己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与我们范进彬小伙子所做的“小事”相比之下,难道就不觉得问心有愧吗?
都说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这,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如果我们都像范进彬同志那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脚踏实地为群众多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或许,在您所管辖的工作场所或职责范围,群众的怨言就少了,“排长龙”办事情的现象就没有了,群众的矛盾甚至纠纷兴许也就缓解了。接踵而来的是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政府的“信誉度”增强了,社会和谐的祥和氛围营造起来了。别小瞧在平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群众的一些“小事”,正是这些“小事”办理得好坏与否,构成了社会安宁稳定的重要因素,“小事”往往会演变成大事情呀。毛泽东同志教导我们:“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愿我们都像范进彬同志那样,像许许多多无私奉献者那样,五年如一日,甚至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做好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问心无愧地做人民的公仆,用我们的青春热血,让社会充满爱,让世界充满爱,让文明之花在神州大地灿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