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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想的事业中追求人生

 

 

 

 

  伴随着步入参政议政行列,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的我有幸被推荐为市、区两级政协委员,由此人生格言有了新的内涵和注释:“律师是我的职业事业,而参政议政则是人生道路上崇高的社会事业。”

  2006年我作为静安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受区国资办指派担任上海静工集团公司的社会董事。此项工作既是律师业务范畴,有效监管国有资产的运作和经营,但又是一项以独立身份参与企业进行民主监督的社会活动。经过几年对企业的了解和对该企业下属的幼托机构的走访,发现在上海市范围内的绝大部分幼托机构存在生存状况日趋窘迫的现状。于是我在静安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尽快解决学龄前教育的盲区”的提案,提出:将学龄前教育的关口提前(即从0岁开始)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人们对后代教育的基本需求。而原属非教育系统的幼托机构,因企业杯水车薪支持的减少,又得不到政府教育经费的支撑,再加上外行行使学龄前教育的不良现状,势必造成师资力量、教育资源、教育条件和环境每况愈下,学生的生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建议尽快解决这一不合理、不公平的现状。这一提案得到市、区两级政协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教委相关部门在答复办理该提案过程中也指出,托幼机构中的这一现状由来以久,是到了刻不容缓而急需解决的地步了。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深入和进一步发展,旧城改造、区域功能的调整、历史文貌的保护以及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原有动拆迁的相关规定已成为动拆迁进程中的桎梏,而原有动拆迁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已有流于形式之嫌。为此我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动拆迁过程中的听证制度”的提案,指出:现行的动拆迁听证已表现为主持人高高在上,听证人员仅“听”而已,相对人与动迁单位各持己见,矛盾和分歧依然得不到有效解决,而且对立面有扩大的情形。而在具体执行行政裁决过程中,又往往采取远远高于行政裁决中安置方案的所为“和解”,不恰当地妥协处置,形成对原有动迁过程中的鼓励和奖励政策带来巨大的阻碍,对信访工作也造成莫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听证人员也被当成摆设,自觉性和责任感也大大减退。据此建议:应尽快组织法律、房地产、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对现有的动拆迁过程中的听证程序及相关制度进行梳理、会诊、引入有效的机制,制定出健全、完善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相关听证主持人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加强对听证人员的指导,使听证人员真正履行好听证的职责……该提案也得到有关方面重视。

  我感到,律师职业工作本身就是社会工作的一个方面,在执业过程中关注社会的各个方面既能促进和提高执业的能力和水平,又能牢固树立个人的政治意识和理想信念;而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却能使执业的视角更宽广,执业的层次更提升,使自己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更具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而更主要的是必须具有强烈的履职意识。我坚信,人一旦具有强烈的事业性和社会责任感,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人生必然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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