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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王松灵委员:加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进程

  当前,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而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团队可有效提高用药安全,建立药师法律制度,明确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法律地位、规定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行为规范、相关行业部门对药师队伍的监督管理等,在世界各国的实践中都已被证明是保障民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副校长王松灵表示,我国现行药师法律规范仅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而药师的专门性立法尚付阙如,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药师作用尚未完全发挥,药师立法工作迫在眉睫。 

  “我国药师队伍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院药师体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两个体系在管理主体、资格准入、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继续教育等诸多方面存在区别,相应的药师执业水平和职业地位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同样的职业,准入资格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执业标准,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悬殊,严重损害药师自身职业认同感和民众对药师的信任感。”王松灵说。 

  为此,王松灵建议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权利、义务。“《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将《药师法》列为研究项目。按照常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研究项目到出台尚需5-10年,但我国的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不能再等待5-10年,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不能再等待5-10年。” 

  王松灵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药师的学历要求和专业要求,并通过加强药学继续教育、开展学历提升计划等不断提高药师队伍的服务能力。同时,优化药师队伍配置结构,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药师人才配置的基本公平;实施鼓励性政策,加快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机构的药师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药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药学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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