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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照兰:加强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是世界上受海洋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面临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咸潮入侵等多种海洋灾害影响,每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海底地震事件和各类海洋灾害频发的影响,我国面临的海洋灾害形势越发复杂严峻,特别是沿海地区对海洋预报减灾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虽然我国在海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上已经取得重大成果,但海洋预报减灾体系距离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南海区域的海洋预报体系更显薄弱,难以保障海上油气开发建设、海洋重大工程建设、海洋旅游安全等涉海活动。因此,根据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国海洋人才储备特征和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障要求,就推进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成立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顾问委员会和专家组 

  为促使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长期高效建设,避免预报减灾体系建设过程的人为影响,建议成立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的顾问委员会和专家组,为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提供科技支撑:(1)顾问委员会由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海洋预报减灾领域科学家、海洋预报减灾业务运行专家组成,其中政府职能部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并提出政府需求,各领域专家根据实际需求形成我国海洋预报减灾近期和长期规划;(2)专家组由海洋预报减灾领域科学家和海洋预报减灾业务运行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我国海洋预报减灾近期和长期规划,形成可操作的海洋预报减灾建设考核指标和可行方案。 

  二、完善海洋预报减灾体系运行机制 

  为有效推动和提高我国海洋预报减灾系统长期良性发展,避免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运行单位既是组织者、又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的问题,建议联合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海洋国家实验室功能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制定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运行三权分立政策:(1)实现在我国相关海洋预报减灾管理部门委托和指导下,依托所建立的专家组,组织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的近期及长期规划;(2)实现海洋预报减灾部门(省、市、县预报机构)承担海洋预报减灾系统业务化运行和评估、可视化保障产品发布,总体负责海洋预报减灾系统升级建议和更新指标提出;(3)实现海洋预报减灾相关研究所、大学以及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各功能实验室承担海洋预报减灾模式、预报系统等研制和建设工作。 

  三、加强海洋预报减灾保障机制建设 

  海洋观测、海洋数值模式和经验预报是目前海洋预报减灾保障的主要手段,基于我国目前海洋预报减灾机制建设情况,建议优化已建立省、市、县三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的分工和职能,实现三级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构建协作有序、运行规范的海洋预报减灾体制机制,明显提升我国海洋预报减灾能力:(1)省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科技支撑省政府海洋防灾减灾决策,负责其管辖海域3-6个月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统一协调海洋防灾减灾资源调配,同时负责其管辖海区观测资料整理和大区保障体系建设工作;(2)市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协助省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做好其管辖海域3-6个月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主要负责其管辖海区3-7天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为市政府短期海洋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支撑,同时指导辖区县级海洋防灾减灾部门工作;(3)县级海洋预报减灾部门主要负责辖区近海海洋观测站、远海海洋观测浮标建设和维护和海洋灾害期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省市级海洋预警报信息在辖区传达和辖区海洋预报减灾保障的具体实施。 

  四、建设海洋预报减灾体系数值预报平台 

  依托一大批国字号海洋研究机构,针对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建设需求,建议(1)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预报减灾模式建设,引入海洋预报减灾系统建设竞争机制,实现一套海洋预报减灾系统目标,两套海洋预报减灾模式体系建设,中期评估,择优深度支持;(2)建设稳定的海洋预报减灾系统模型,实现海洋预报减灾系统连续发展,逐步提高预报能力和技巧;(3)构建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新技术发展支撑体制,为我国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升级换代做好科技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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