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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乡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乡村振兴,文化先行。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曾提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推动乡土文化健康发展,是美化农民精神家园、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步骤,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乡土文化资源富集,地域特色显著,在发展乡土文化上具有先天的资源优势。为此,建议进一步推动乡土文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一、加强全民的乡土文化保护意识。山东乡土文化资源博大丰富,包含民俗风情、传说故事、古建遗存、名人传记、村规民约、家族族谱、传统技艺、古树名木等诸多方面,涵盖物质和非物质两种范畴。近年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乡味”越来越淡,很多乡土文化遗存濒临被破坏或被遗忘的险境。发展乡土文化,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认识到乡土文化是无可替代、难以复生的无价之宝,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和土地一样重要。政府在推动乡土文化发展中要当好“宣传者”和“教育家”,将普及乡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教育列为全民素质教育内容,和旅游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让广大农民,尤其是乡村干部认识到保护发掘乡土文化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动员全民参与其中,建立正确的“乡土文化观”。

      二、多举措推进乡土文化的保护、发掘和应用。据山东省文物局统计,我省约有传统村落3万余座,其中国家传统村落37个,省级传统村落103个;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27个,历史文化名村32个,乡土文化遗产资源积淀丰厚、类型多样,保护任务十分繁重。目前我省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并于2015年建设成立了乡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重点科研基地,但相对于庞大的保护开发需求来讲还远远不够,必须多管齐下、共同发力。一是以国家《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尽快从政策法规层面研究制定地方乡土文化保护条例,编制乡土文化遗产或传统村落保护修复的相关技术标准。这方面山东一些地区已经有成功的尝试,比如济南制定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其经验可以借鉴和推广;二是从上到下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的指导工作,明确乡村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包含乡土文化保护专项,不含此项的,可在规划审批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在保护的基础上,要积极鼓励地方政府挖掘乡土文化精神内涵,用新时代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乡土文化与互联网、旅游、文创产业等融合发展。

      三、加大对优秀乡土文化的指导扶持力度。推动乡土文化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民、社会多方努力。政府作为主管部门,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要从全域角度出发进行顶层规划,推动乡土文化差异性发展。山东东临沧海,内有黄河,中有泰山,不同的自然环境孕育了不同的乡土文化。在发展上,也应立足地区特色规划龙头项目。一方面,选取影响力较大的文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设立创投基金,进行政策倾斜等打造大型产业项目,扶持创立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知名的乡土文化品牌;另一方面,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山东的“孔孟文化”、“聊斋文化”等召开各级各类文化集会活动,扩大我省乡土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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