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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的提案

王琳

  2016年3月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来,妇女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护,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据全国妇联统计数据,中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截至2018年2月,全国人身安全保护有效案件不超过700件,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河南、云南、青海、西藏及宁夏这九个省份,案件数量均低于10件。虽然我市反家暴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 

  目前,我市各部门都对防治家庭暴力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家暴行为具有突发性、隐形性、复发性、周期长,难以及时发现解决,家暴证据收集难,受害者维权更难,仅依靠单一部门难以取得长期稳固的效果,尚未形成为受害者提供长期有效的全方位的社会救助网络。受害者受到住宿、生活来源、子女抚养、社会舆论、守旧观念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往往不敢离开施暴者,选择继续忍受,也为社会救助造成诸多难点。 

  为此建议: 

  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大连市防治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法院牵头,建立法院、民政局、妇联、司法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反家暴联系会议机制,联合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建立防范、救助、处理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多部门合作模式,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格局,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制度和设施保障。强化各部门职责,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送达、跟踪回访和违反保护令的处罚措施均列为执行的内容,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进行回访。各部门将防治家暴工作纳入各部门考核。明确工作流程,制定具体的反家暴干预的总流程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包括反家暴申请庇护流程、反家暴法律咨询流程、反家暴医疗干预流程等。实行首问负责制,由最先接待受害人的部门负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探索有效的反家暴联动介入模式。联合街道维稳综治办、司法所、劳动办、社会事务办、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建立反家庭暴力服务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点、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形成反家暴支持网络。 

  2、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互联网思维和高科技手段与反家暴工作有机结合,改变传统救助路径,让家暴行为通过更便捷规范的路径得以“留痕”和“跟踪”,也让受害人得到更加专业、实用、有效的帮助。构建反家暴网络智能平台,依托在线纠纷解决系统,实现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妇联等单位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实现在线申请、在线举证和在线决定有效的司法措施如保护令等。具体包括在线一键报警、反家暴庇护在线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申请、现场介入救助在线申请等功能,同时通过视频、录音、照片拍摄等在线功能,将家暴证据固定,上传至云端,使家暴证据不受损害地提交给相应部门。可向正在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在线救助、证据保存等全方位、一站式、公益性服务。 

  3、加强反家暴庇护所建设,借鉴“枫桥经验”,探索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募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机构、公益组织承办庇护所,同时跟进评估和监管,提升反家暴庇护所的质量。反家暴庇护所不应局限于临时解决食宿问题的简单功能,而是应当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应着力于对受害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后续支持,提供生活、医疗、心理、诉讼、就业等方面的协助。,建立具备住宿、基本医疗、取证、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工作介绍、福利对接、心理辅导等多功能的庇护所。 

  4、加强法制建设,出台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细化相关制度,使家暴受害人的保护更加于法有据。对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报告、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重要制度作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要让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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