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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泳: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博士后科研体系建设的建议

  博士后科研人员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科研活动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我国很早就已建立了完备的博士后教育体系,在高等学校建立了相应的博士后流动站,在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博士后工作站,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

  为改善博士后制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15年11月我国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推动博士后科研体系的健全完善。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待遇低、学习年限短、体制不健全等原因,致使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对博士的吸引力差、进站率低。同时,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多数是在职人员,博士后成为一种“学历”和工作经历,博士进流动站只是为了能够帮助申报相应的基金课题,以备今后晋升所用,与博士后流动站设立的初衷相悖。另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吸引国外优秀博士后来华工作的年轻人少,国际化程度低。以上现象,使得现阶段我国博士后科研力量非常薄弱,不足以形成强大的队伍,支撑我国科研的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创新博士后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适宜博士后生存和发展的良好政策,对博士后的招收、进站、中期考核、出站要求、在站待遇及其配偶的工作安排等进行规定,充分激发博士进入“两站”的积极性;二是实行博士后年薪制,由国家、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负担,吸引更多的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解决和缓冲我国当前博士就业困难的问题;三是实行科研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适当延长博士后年限,从博士后中择优选拔师资和科研人员;四是对国外博士后,适当提高待遇,优先吸纳国际知名大学博士后人才来华工作,促进我国博士后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科研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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