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报告是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通过科技报告的描述,科研工作者能够重复实验过程或了解科研结果,从而达到资源和信息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开发利用的目标。
我省于2014年底开通运行山东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是率先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省份之一,并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等政策文件,指导各部门(行业)、各市开展科技报告工作。为强化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分别对建立科技报告共用共享机制作了强调部署。尽管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启动较早,但在服务科技成果资源开发利用上发挥的作用远未达到预期目标,较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原因在于:1.相关知识普及程度不高。科技管理人员及各领域科研人员对科技报告制度、科技报告工作内容知之甚少,相当一部分企业人员根本没听说过科技报告。2.工作推动力度不足。地市科技管理人员对科技报告工作具体流程和业务细节要求比较陌生,开展工作多处于被动状态。3.省市联动存在断档。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及科研人员往住越过市级管辖直接与省级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联系,形成省级部门“重复劳作成热线”,地市部门“门前冷落鞍马稀”的局面,省市之间的联动、分流、互补工作存在断档。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分层面普及科技报告知识
面向社会宣传科技报告基本知识、基本政策,面向科技管理人员和各类科研人员宣传科技报告的重要功能作用,加深社会各界对科技报告的认识。着重加强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从科技报告未来的经济价值、检索价值、存档价值、查询价值以及参考价值等方面入手进行引导,提高科研单位及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对科技报告的认识,形成编写、管理、利用科技报告的良好氛围,使科技报告蕴藏的丰富资源得到更好开发利用。
二、加强培训,注重专业化和标准化
加强业务培训,让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参与到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改写、审核和报送等实际工作操作;举办科技报告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将地市科技管理人员锻炼和培养成为我省科技报告管理、宣传和业务培训的主力军;加强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各类科研人员的培训,着重加强科技报告撰写规范和标准、报送流程以及系统使用等业务培训,提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的水平和质量。
三、发挥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关键主导作用
给予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充分的自主权,负责所辖区域内有关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将科技报告的改写审查权力下放,让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报告的质量进行把关和严控。提升和加强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在整个国家科技报告体系和工作流程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起地市级科技报告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四、做好科技报告工作递进式和层级化管理
建立科技报告专门联络员机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科技报告的相关工作,及时深入了解国家和我省科技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在贯彻“自上而下”科技报告制度精神的同时,规划好本级科技报告工作计划,做好“自下而上”的科技报告工作递进式和层级化管理,保证地市和省级科技报告工作的对接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