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是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企业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在要求,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有效途径。我省自2015年启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动计划”以来,至2017年6月,累计共有13713家企业完成改制,整体工作进展顺利。改制企业的管理水平普遍提升,生产经营的效率、效益大幅提高,对接和利用资本市场成效明显,保障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对于我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省推动企业改制工作中也存在不小的阻碍因素,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经营者参与公司制改制的积极性:一是企业经营者存有疑虑,担心暴露企业发展过程中避税、手续违规等问题,担心因改制而增加纳税和管理成本,担心改制后影响对企业的掌控力和家族企业传承。二是企业经营者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经营者小富即安,或是对企业改制的内涵不清楚,或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推行规范化改制动力不足。三是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企业改制中普遍存在土地、房产、规划、环评、财务、税务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财政、国土、规划等多个部门协调解决,增加了企业规范化改制的难度。
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全省经济实力和内生动力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政策引导和落实力度,鼓励企业自主进行公司制改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有利于引导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政策环境。建议将对省属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奖补政策,如事前奖励、中介费补贴等,扩大至所有规模企业,调动企业进行改制的积极性。二是将适用于省管企业改制的支持政策,扩大至所有规模企业,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等方面为企业改制提供便利条件。三是鼓励各地市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普惠性政策,切实降低改制企业整体税费水平,引导规上规下、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二、创新工作思路,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为企业改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增强企业规范化改制的信心和积极性。二是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明确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非重大原则性问题不予追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经营者放下思想包袱,轻松参与企业改制。
三、加强培训、宣传力度,营造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化培训服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金融、税务专家对企业经营者、管理层开展规范化改制培训,解读规范化改制后挂牌、上市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发挥各地工商联、商会的组织作用,邀请已成功进行规范化改制的企业现身说法,帮助企业深入认识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内涵和带来的好处。三是组织企业经营者到上交所、深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齐鲁股交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考察学习,让企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帮助企业增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和素质能力。四是广泛、及时宣传报道企业规范化改制、挂牌、上市工作动态、经验做法以及获得的好处,开展“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为实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储备更多合格企业。
四、从源头抓起,鼓励企业从创建初期就纳入规范管理轨道
企业规范化工作要坚持及早介入,抓早抓小。结合我省大力推进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个转企”“企升规”,引导企业明晰产权,避免股权虚置,将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与推进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结合起来,从企业成立之初就按照规范化标准进行运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有序推进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