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朱孔来: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奖惩策略的建议

  目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的奖惩策略均是按照考核名次或档次“奖优罚劣”,即通过扣减考核名次位居后几名机构的补助经费来奖励名次靠前的机构。这样做的结果表面看是奖罚分明,但有可能会导致工作落后的地区或机构得不到应有经费支持而更为落后,即“越罚越差”,而工作先进地区或机构“越奖越好”,从而形成“好的更好、差的更差”,难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为此,建议奖惩策略由目前经济奖惩为主改为行政奖惩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一、行政奖惩措施:对公办机构,按管理层次和权限,第一年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对“一把手”进行约谈,第二年考核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就地免职;对民办及大型医疗机构托管的机构,考核达不到规范要求或任务未达标者,取消其继续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对应付考核而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个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取消其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公职;对考核过程发现存有原则性问题的机构和责任人,尤其是补助经费不到位、违规支付等问题进行严肃行政问责。 

  二、经济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的资金,一定比例可用于对先进地区或机构的奖励,更多的收回并转入“基本公卫资金储备池”,运用好储备池资金,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一些创新性的工作。同时,对受到处罚并扣减补助资金的机构,在仍具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质条件并有能力整改的,第二年的补助资金正常拨付,使其不至于因为补助资金减少第二年也完不成目标任务。对不具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的机构以及没有能力整改的机构,应果断取消其继续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