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国内有些城市试点推行“养老券”制度,每个月给高龄老人发放一定面值的养老券或者养老卡,用于补贴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或者购买餐食等消费。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定位不准、使用受限等情况,有些老年人用来换了米面粮油后赠与亲友,甚至直接转卖“养老券”,违背了政府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本意。同时,“养老券”制度受益的大多是较发达城市老人,更多需要保障的贫困农村老人享受不到这种政策,达不到国家兜底保障的效果。
为此,建议:
一、精准定位兜底保障贫困老人群体。政府保障应该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首先针对有需求的困难老人,然后根据地方财力水平再实施普惠性保障。重点针对在贫困线以下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贫困老年人,建立“养老保障卡”制度,经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核实情况后,定期发放贫困老人补助,并每年定期核准家庭收入,调整新增需保障老人和删减不符合家庭收入要求的老人,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用在最需要的人群身上。
二、精准定位“养老保障卡”项目覆盖范围。针对贫困老人物质生活和医疗服务的主要需求,将“养老保障卡”消费范围限定于基本物质生活必需品和基本医疗保障,避免卡里金额挪作他用。基本物质生活必需品包括米面粮油、被褥衣帽等;医疗方面,养老保障卡与医保卡同样联网,可用于乡镇医院医疗结算,定点药房取药等;同时,养老保障卡也可用于核减养老院费用、午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费用等养老项目。
三、精准定位“养老保障卡”消费场所。定点消费场所可能会出现价格虚高、服务效果不佳等情况,所以在严格限制消费项目的前提下,要尽量多地设置可消费场所,比如公立医院、当地较大的连锁超市、各养老机构等,甚至可以延展到电商或网络家政服务平台,方便不同地区交通不便利的贫困老年人群,通过比较性价比获得最大保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布更新“养老保障卡”消费项目和场地名单,并通过精准推送的方式使老年人及时了解最新的优惠政策。另外,根据上一年度各单位养老保障卡结算情况和服务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是否仍能评为定点消费场所,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