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队伍,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农广校+合作社(田间学校)+第三方验收机构”的培训模式在各地不断推广,在培养新型农民上发挥了较好作用。但面对新时代乡村人才振兴的迫切需求,培训力量薄弱、资金使用不够灵活高效,效果评估不规范等问题,均急需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为此建议:
一、切实配强基层农广校力量。基层农广校是新型农民培训的主渠道,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农广校力量薄弱,人员缺编、混岗等现象严重,专业辅导教师缺失,严重影响到了农民培训的组织开展。建议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尽快理顺农广校人员队伍,补齐专业人员空缺,整治混编混岗乱象,尽快建立健全农广校组织机构,为开展好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组织保障。
二、着力提升田间学校档次。田间学校作为新型农民培训的基层载体作用显著,当前相当部分田间学校投入严重不足、设施简陋,甚至名不副实,根本不具备培训条件。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各类田间学校进行再登记再认定,选取确实有能力持续开展培训工作的学校,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保证学校“愿意干、有能力干、干得好”。
三、壮大“土洋结合”的农业专家队伍。新型农民培训既需要“高大上”的“洋专家”,更离不开“接地气”的“土专家”,当前农业专家总体数量并不欠缺,瓶颈在于人为划分界限使得“土专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例如培训支出政策中,专家费是重要的列支项目,但“土专家”却无法享受与一般专家等同的培训费待遇,这不仅不合理,而且不符合农民培训工作的实际。建议在专家聘请和费用支出等方面做到不拘一格、一视同仁,壮大培养多层次的专家队伍,形成符合实际的专家名录,给予相当的补助和补贴,切实提高各类专家尤其是“土专家”的积极性。
四、优化培养考核验收体系。建议采用主管部门自查和聘请第三方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对培训情况进行科学考核验收,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物尽其用,提升培训实效。
五、建立完善跟踪服务体系。通过定期回访、微信专家服务群咨询、田间学校补课、现场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理培训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见实效、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