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等系列政策的实施,促使药价降幅不断加大的同时,也使群众用上了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实实在在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是,目前在药品招标采购、医药公司药品供应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急救、抢救药品的有效供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药品出厂价高于采购价,医药公司购销价格倒挂。受原料药采购渠道集中、产能不足、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近年来不少急救、抢救药品生产成本上涨,出厂价大幅上调,而医院实际采购价格依然执行之前较低中标价,医药公司不得不低价亏损供货。如,某厂家生产的X光线诊断用阳性造影剂,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独家中标生产,医药公司的进价由2015年21.2/支上涨到现在的228.9/支,但省平台标价仍为21.6/支,经营企业只能负利经营。
二是急救药品经常断货。相比普通药品,急救抢救类药物使用量不高,但生产合成技术含量和生产成本高,在中标价格持续保持低位的情况下,厂家利润不足,生产积极性低下,大量厂商因生产无利润退出,一度加重此类药品紧缺现状。例如,2018年以来,急救解毒药氯解磷定在山东、贵州、宁夏、广西、辽宁等地出现短缺,而备选药物碘解磷定同样缺货涨价。
三是厂家实际产能低或者控货行为导致药品采购紧张。一方面,部分生产厂家自身产能不足,或因原料紧缺分时段生产,部分药品一年中只有几个月能出货,另一方面,部分厂家对销量好的产品,在完成销售任务后进行控货销售,只保证目标医院和一级商业需求。上述两种情况,造成药品经营企业无法采购到相应数量的药品,达不到医院采购需求,影响临床正常用药。
急救、抢救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的以上三个问题,直接影响药品稳定供应,进而影响群众就诊和健康需要。建议进一步做好政策调控,保证生产企业、药品营销企业、医院三方协作,多措并举做足做好急救、抢救药品供应。一是加强原料药调控,控制药品原料价格,及时发现处罚恶意垄断原料的行为,保障原料供应和药品价格稳定。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让更多企业参与急抢救类药物生产,改变只有少数企业能够生产的现状,保障药品供应,让临床有药可用,让经营企业减少损失,让市场回归健康状态。三是加强调控,对于经常断货的品种,促使企业尽快扩大生产,防止控销行为,保证医院正常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