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解决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必要途径。当前,我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仍然相对滞后,2017年全国普惠性民办园占比仅为26.5%,其发展还面临不少制约性因素和短板,具体表现在:
一是缺乏专项规划和有效政策支持,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在教育体系中仍是明显短板;二是专职教师数量匮乏,其职称、保险等保障力度薄弱,对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不够;三是发展所需资金缺口较大,幼儿园建设、师资培训、日常开支等方面的资金保障不到位;四是自我评估评价指标零散,办园特色不明显,师德建设、家校合作方面尚存短板,超大班额的现象仍然存在;五是对政府补助经费的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监管力度薄弱,财务和经营绩效难以保证。
为此,建议:
一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建议国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形成战略性、前瞻性、导向性的公共政策,合理确定和提升民办普惠园的发展占比。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采取限价、每年按比例提高公用经费补助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循环。鼓励吸引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出资兴办幼儿园特别是兴办普惠性幼儿园,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增加实际资源供给。
二是区分地域,精准发力。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需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关注差异,将改扩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城乡总体规划。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管理,强化新建住宅区幼儿园管理力度,落实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重点关注镇级和村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情况,鼓励与扶持其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不断提高。
三是夯实基础,充实师资。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强化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养老、医疗、社保方面的待遇保障。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为民办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抓紧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构建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分层推进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范畴,逐步实现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目标,鼓励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幼儿教师在职攻读本科、教育硕士。
四是厚爱严管,强化保障。实施民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同样实行生均补助办法,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招收残疾儿童多的性民办幼儿园,适当提高奖励性补助标准。严格政府补助监管,细化经费使用程序和渠道,综合运用审计、年审、专项监督等多种手段,提升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实施主动退出、强制退出、末位淘汰退出机制,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发展。
五是突出教研,提升质量。鼓励通过园本课程开发、科学化的家校合作等彰显办园特色,打造普惠性民办园在管理、资金使用、师资培训方面的亮点做法,促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民办园跻身普惠性民办远行列。强化科研支撑引领作用,建立教科研扶持机制,优化科研环境,转变民办幼儿园发展思路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思想观念,以教育科研作为提升办园质量和促进教师发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