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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翠芳:进一步理顺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的建议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增强,不少行政权力下放到基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实施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办成很多事,因此广受欢迎。 

  属地管理强调“谁的地盘谁管理”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但由于很多法律法规对实施主体、层级等的规定笼统模糊,不少行政权力存在“可不管的灰色地带实践过程中,有的上级部门属地管理当成减轻工作的“法宝”通过制定文件、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形式,随意将工作任务向下分解、转嫁使基层不堪重负:一是造成基层负担加重。事权不断下放,考核接踵而至,但基层人员偏少、财力薄弱、技术装备不足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任务更趋繁重。是权责不一致。有些向地方特别是乡镇(街道)的权力下放,无法律依据,造成权力不属地、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等问题,属地责任变成责任属地”。 

  为此,建议: 

  是要明确标准。科学合理进行权责划分是实施属地管理的重要基础。建议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完善立法来明确属地管理的适用范围、必要条件、权责划分原则等标准规范,采取清单形式明确层级权责划分,把事权和责任统一起来,坚持“谁的孩子谁来抱”,让有权的部门扛起责任,“抱不好”要问责,随意让“基层抱”也要问责。 

  是要规范程序。为避免随意性,建议进一步规范实施属地管理的工作程序,明确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既要合理又要合法。比如,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严禁将本级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乡镇(街道)承担,避免随意“甩锅”、推诿责任。 

  是要加强保障。为确保实施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和基层政府有效履职,建议在实施属地管理过程中,在相关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同时相应下放必需的行政权力保障人员编制等必要资源,增强基层的属地管理能力,促进基层政府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担得住、干得好、出实效。 

  是要严格监管。建议加强对实施属地管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实施情况、相关资源配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进一步畅通基层信息反馈渠道,增强基层政府的话语权,及时化解属地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防止上级有关部门转嫁责任,对于随意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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