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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勇: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建议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调节级差土地收入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重要作用。当前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存在两方面的“比重大”。一是占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大。2017年全省完成地税收入321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入库398.18亿元,占地税总收入的比例为12.37%,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外的第三大税种。二是占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比重大。2017年全国土地使用税共完成2360亿元,山东占比高达16.87%2017年我省GDP实现72678.18亿元,占全国的比例为8.78%,土地使用税在全国的占比GDP全国比高了近一倍。,税务总局发布20181月全国分地区土地使用税入库情况显示我省以66亿元位居首位,占1月份地区总收入的19.18%;其次是江苏44亿元,占1月份总收入的7.62%;而GDP第一的广大省仅入库14亿元,占1月份总收入的2.47% 

  我省土地使用税收入较多,占比较大,除了近年来地税机关加强了土地使用税的管理外,最主要的因素在于我省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较高,级差单一,几乎都套用较高的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4153号),目前城市一级土地的单位税额,除济南市区和青岛市区以外,一般在1214/平方米,县(市)一级土地810/平方米,实际征收过程中,二级以下的土地占比很少。 

  当前,我省正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双招双引”活动,力求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企业增加经济新动能。但是高昂的土地使用税负担容易成为招商引资的“拦路虎”,让外地想到山东投资的企业望“税”却步,同时会挫伤本地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为此,建议: 

  一是降低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减轻企业负担。征税标准较低的广东省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于20179月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工业用地平均降低50%左右税负2018年佛山土地税标准在210元,且有若干级差我省淄博市区土地税标准在513元,且大部分为一级土地,没有级差。建议我省结合各地情况,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并对城市和农村土地划分级差,切实降低偏远地区土地使用税税收负担。 

  二是在降低单位税额的同时,改革现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改变城市和县域征税范围差别,在全省范围内将城镇土地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广大农村,扩大征税范围,实现公平税负。 

  三是调整城镇土地税等级的划分方法。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繁荣程度、经济发展程度等条件合理确定土地等级,土地等级划分要保持适当梯度,避免一刀切,不能过于集中在某一档次,通过土地等级来调节土地使用税税负。 

  四是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充分发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缓解减税在短期内造成的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帮助基层政府渡过转型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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