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与追责问责是干部队伍管理的两把抓手,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单纯强调追责问责,存在问责层层加码、过多过滥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由于担心追责问责而工作保守、“不作为”消极怠工。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了激励干部的重要性,对于干部队伍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围绕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建议:
一、优化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变“扣分表”为“加分表”
目前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在考核评价干部政绩时,只是把评价指标简化为“扣分表”,有的甚至动不动就成为“一票否决”,在考核方式上主要依靠上级的主观判断和表面化的数据,考核评价工作本身也由于笼统概括而流于形式。将以将正向思维引入考核评价,不要看“没做什么”,要看“做的效果”,要做“问答题”而不是“判断题”。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切实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敢于放开手脚创新管理模式。
二、完善公务员待遇激励机制
适当适度的激励待遇是肯定公务员工作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金字塔”式的晋升结构中,有“含金量”的待遇激励更有利于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应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动公务员工资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与当地生活水平挂钩,保障公职人员在社会中的收入水平,借鉴“高薪养廉”减少权力寻租的种子。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免责机制,使之成为敢于担当干部的“护身符”
高质量发展需要广大干部带领群众放开手脚、甩开膀子,敢闯敢试、先行先试,放心大胆干事创业。建议进一步拓宽容错免责的范围,重点关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管党治党等领域,通过看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和纠错态度等,辨证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评价干部,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即使定性为有“错”的,也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