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英聪:关于取消社会组织年检须提交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的建议
社会组织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政府和企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是督促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守章程规范开展活动的有效手段。当前在对社会组织年检中,要求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做法,给社会组织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是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因为收入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固定收入,造成无法填报,有的为了应付检查,甚至造假出具审计报告;二是经济负担,每年一次审计报告,社会组织需要付出1000~2000元的支出;三是有的社会组织为了节省费用,不参加年检而被注销,但仍开展相关活动,给后续管理带来不便。为此建议:
一是改变年检模式。总结推广先进地区社会组织管理经验,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只需提供能够证明组织存在、开展工作等的证明材料即可完成年度检查,并能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便捷办理网上报告、公示等有关事项。
二是分清工作主次。开展活动是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将活动开展的次数、效果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考核依据。取消将财务审计报告作为社会组织年审的必要条件,社会组织只需上报相关财务报表即可。
三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定期上报材料,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上级政策等培训,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