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大的教育市场需求,催生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进入市场。但繁荣的市场背后,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人民群众高质量教育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所引发的教育纠纷、安全问题也大量增加,影响社会稳定和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培训机构打法律政策的擦边球,在工商部门注册教育咨询类公司,以教育咨询服务等名头,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教学培训,逃避应取得办学许可的法定义务和教育部门监管。二是办学场地面积不达标,不少培训机构租赁多个门头拼凑面积总数。另外有的培训机构在自有或租赁公寓、车库内办学,不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三是不少培训机构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或多或少存在教师人数不达标现象。部分存在外籍人员非法务工问题,不少外籍人员不具备在华就业许可及TEFL证书,仅持有旅游或者商务签证。四是招生及教学过程中,夸大宣传、学费偏高、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管理混乱等问题较为普遍。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公安、人社(外专)、消防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办学、非法务工、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设施简陋、办学场地不合规、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学生及家长投诉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及多次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在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物价部门开展收费巡查,规范行业价格行为,重点对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提供服务前的价格承诺、标示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费义务等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税收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对不开具正规发票涉嫌偷税逃税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四是实行中外籍教师登记备案公示制度。对于合法合规的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参与教学的中外籍教师,进行实名登记备案,供社会公众、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查询。
五是建立教育培训机构红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多次违法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给消费者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