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结构建筑是绿色建筑的重要代表,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周期短、可塑性强、节能环保等综合优势,是国内外建筑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是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也是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转型机遇,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明确提出“推广应用钢结构建筑,结合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开展钢结构建筑应用试点,大幅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
当前,推广应用钢结构住宅建筑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建设成本偏高,规划设计力量不足,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解决,在科技研发、工程应用、市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瓶颈。建议从推进钢结构产业供给侧改革角度出发,力争实现技术、市场和监管三大突破,为推广应用钢结构建筑创造条件。
一、完善产业链条
与传统混凝土结构建筑相比,钢结构除了在超高层、大跨度建筑中优势明显外,在多层建筑、一般高层建筑、市政建筑等领域应用的建造成本偏高,主要原因在于钢结构产业配套体系不完善、产业链不完整。建议把钢结构建筑产业作为新型产业,推动选材、设计、研发、制作、安装、检测、维护等各环节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布局建设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钢结构、相关配件及部品等工业化基地,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标准引领
(一)健全标准体系。加快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信息化为核心的钢结构产业“五化一体”建设,建立适宜钢结构推广应用的工程招投标、设计审图、造价管理、质量监督以及竣工验收等配套制度体系,完善钢结构建筑竣工验收标准,强化防火、防腐等安全环节的检查和验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加快编制高层钢结构住宅、组合楼板、多层钢结构住宅、钢结构住宅地基基础等方面的技术规程,构建涵盖钢结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安全、焊接、防腐、防火等内容的钢结构标准体系,引领钢结构产业发展。
(二)强化质量管理。鼓励钢结构企业、相关部品配套企业与专业院校和研发设计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有效防治墙体开裂和渗漏等质量通病。针对钢结构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研究专项治理措施,加强建材质量控制,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督,从严控制施工质量。
(三)实现联动发展。整合现有资源,以试点工程、技术集成、产业联盟、管理创新为纽带,推动钢结构选材、设计、研发、制作、安装、围护、物流、检测、维护、回收一体化建设。发展集保温、装饰、围护与防水、防火于一体的预制外墙等新型墙体围护结构和技术,推进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厨卫技术、管线技术、环境与保障技术、智能化技术及施工建筑技术等技术体系的关联兼容,实现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发展。
三、完善相关政策
(一)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高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与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联合,组建成立集设计、制造、施工、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工程总承包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有实力的钢结构及部品配套企业做优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与钢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调整产品结构,集中资源和技术优势促进钢结构产业转型发展。
(二)加强技术创新。支持钢结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各类研发平台建设;鼓励钢结构及其部品配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钢结构上下游企业与大专院校、研发设计企业开展横向技术协作和纵向产业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政策扶持。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用于弥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增量成本。钢结构建筑单体装配率达到60%以上的建筑项目,可申请城市配套费缓缴;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钢结构部品(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订货资金额达到项目建安总造价的50%以上的,可适当提高比例返还预售监管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发起组建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资本参与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支持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钢结构企业通过项目总承包、PPP模式参与项目建设。
四、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良好推广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对钢结构建筑的了解;通过开展项目示范,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和大型公共建筑等中选择部分工程作为试点项目,率先采用钢结构进行建设,让群众直观感受钢结构建筑的优越性和社会效益,为全面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