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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泽、边少卿: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注意解决四个难题。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近年来,我国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今年起已推广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在前期工作中,试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普遍遇到以下四个难点:一是居民习惯改变难。不论是城市采取的“四分类”法还是农村的“二分类”法,干湿分类都是最困难的部分。居民的传统行为习惯难以一时转变,政策法规的强制实施往往面临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居民逆反情绪大等障碍,比如上海已发生多起报复性垃圾投放事件。二是硬件设施配置难。垃圾分类涉及的投放、收运、处理等主要环节,都需要配置齐全的设施设备。其中,设置投放设施往往遇到点位选择、“邻避效应”等问题,收运环节遇到单独清运系统不完善、分类投放的垃圾又被混合收运的情况,而处理环节面临第三方企业进入缺少资金、土地等配套支持等问题。三是责任细化落实难。垃圾分类工作涉及范围广、主体多,不易细化责任、落实义务,不易凝聚形成多方合力。四是因地制宜实施难。不同的社区类型对于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支持程度大不相同,实施效果均有差异,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而在工作落实中往往会出现“一刀切”情况,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建议: 

  一、深入宣传,改变居民意识行为。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和专业指导相结合,大面积、全方位、持续性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具体的垃圾分类知识。上海市通过宣传彩页以及地铁、电视、商场显示屏等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招募志愿者在社区开展人与人交互式宣传和入户宣传,通过走进学校、机关、企业等开展集中培训,保证了宣传培训工作的深度、广度,其经验值得推广。二是用科学的办法促使居民行为习惯尽快转变。为加强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使干湿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复旦大学设计了10+2行为理论模型”,并且已经在上海市的上百个社区干预中得到良好验证,建议予以推广。 

  二、保证投入,强化硬件设施配备。一是在投放设施环节注重考虑细节,例如设施标准化、点位选择、环境卫生,以及如何防范避免“邻避效应”等。二是在收运环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或者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完善收运系统。三是在处理设施环节引入第三方技术企业,并由政府提供相应的资金、土地支持。 

  三、明确责任,落实居民“生产者义务”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义务。一是基于垃圾“生产者义务”,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主体地位,倒逼形成可持续的分类行为习惯。二是细化居民、政府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保洁员等各方主体的角色和责任,有效促进工作开展和分类实效。三是推广上海、南京、杭州、厦门等地的做法,政府对垃圾分类履行统筹、监管等职能,实际操作委托第三方企业或民非组织进行。 

  四、因地制宜,根据社区类型制定具体方案。一是据了解,复旦大学环境系可持续行为研究课题组正在进行关于社区类型分类的研究,在对社区形成归类框架模型的基础上,针对垃圾分类制定可快速复制推广的方案,建议予以重视和跟踪,及时进行完善和推广。二是详细调研社区类型,根据科研成果因地制宜实施干预,确保垃圾分类达到最好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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