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 山东
姜斑女:无人药店监管必须跟上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以及群众对社会服务便捷化需求日益迫切,号称“消灭收银员、消灭导购员、消灭服务员”的无人经济风暴席卷了诸多领域,其中,无人药店在全国不少地方崭露头角,叮当快药的无人售药机、京东的无人药柜、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无人药店等新型零售模式陆续登场亮相,有的已经投入实际运营,用户既可以通过现场扫码直接购药,也可以通过APP下单再由配送员送药上门。 

  相比传统的实体药店,无人药店具有经营面积小、建设经营成本低、服务时间不受限等优势,成为药品零售行业最具竞争力的新趋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专业资本和行业带头人加入。但是,作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目前无人药店在市场准入和监管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遵循,有些无人药店能够在无处方的情况下轻易买到头孢、罗红霉素等处方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议新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之前,国家药监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等会同研究,加紧制定出台具体的审批监管办法,对无人药店的区域设置、经营场所要求、进货渠道管控、保证药品质量及贮存必需的设施设备条件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为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加强药品流向管控。建议在无人药店统一设置图像及数据远程监控系统,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实时掌握药品流向,构建起全链条的药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药品流向,采取产品召回等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 

  三是探索无人药店销售处方药的有效模式。按照新《药品管理法》要求,对无人药店有条件地放开处方药销售,允许具有线上医师问诊、线上执业药师处方审核能力的无人药店开展一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网络销售业务。对网络药品销售处方药按类别进行定义限定,除法律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之外,允许网上销售不含特殊成分、不易造成滥用、广泛长期使用的治疗慢性病口服制剂药品外用药品,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