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东、由佳利:建议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推动垃圾分类制度落地
我国各地生活垃圾分类逐渐迈入“硬约束”时代,上海实施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各地纷纷形成了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与此同时,各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及颜色的不统一,容易导致群众认知模糊和行为困扰,影响分类投放的准确性和收集工作效果,尤其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加大,对于统一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及颜色的需求也愈发迫切。
以上海和北京为例:上海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湿垃圾、4种,分别对应红色、蓝色、黑色和棕色,而北京将生活垃圾分类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对应红色、蓝色、绿色和灰色。其中,两个城市对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及对应的颜色基本一致;上海定义的湿垃圾、干垃圾同北京定义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名称上虽然不同,但内容物大体一致,对应的颜色则大不一样。包括已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了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及颜色的浙江在内,其它城市大都采用了同北京一样的分类方法及颜色。
为此,建议住建部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标志及颜色,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更有抓手,以便尽快推动垃圾分类制度更好落地,也便于居民精准投放垃圾。另外,建议在统一垃圾分类标志及颜色基础上,要求生产厂家在产品出厂前就确定相应的“垃圾分类属性”,在产品包装上对各组成部分用对应投放容器的颜色标明其使用后属何种垃圾,避免居民投放困扰和盲目性,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