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受到国家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经营效益均呈现向好趋势,发展前景良好。但从近两年发展情况看,以下短板制约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严重影响拉动消费的能力。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例如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旅游专线建设尚需时日;安全、消防等设施投入不足。二是监管有待加强。农家乐(民宿)等普遍存在质价不符、无法提供正规发票等现象,绝大部分不能实现游客住宿信息联网上传,也为治安管理带来隐患。三是优势特色品牌打造不够。缺乏对富有农耕文化、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特色产品的深度开发,产品形式单一,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不能很好地满足旅游市场日趋多层次多样化高品位的需求。四是专业人才匮乏。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乡村居民,现代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五是扶持政策还需继续完善。乡村旅游用地指标紧张,资金来源基本是以自筹为主,缺乏相应的抵押和担保机制,融资渠道单一,难以满足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景点)管理维护、深度开发等方面的需求。
为此,建议:
一、夯实设施建设,注重人才培养。政府应在宏观上进行规划设计,综合考量乡村旅游资源以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基本元素,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发展旅游专线建设,实现重点景区(景点)之间互联互通。引进旅游规划、策划、设计、管理、营销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专业化培养高素质乡村旅游管理精英,为乡村旅游的提质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监管引导,推动规范发展。加强餐饮安全的巡查,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使其价格与实际服务质量和水平相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将农家乐(民宿)纳入治安管理系统,实现游客住宿信息登记联网上传,提升乡村旅游活动的安全性。
三、坚持多元经营,实现市场运作。针对乡村旅游资金投入不足问题,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开发模式,坚持“谁投资、谁受益”,鼓励集体、企业、社会资本、农户、个人参与,国有、民营资本和外资多元投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市场化。通过信贷、担保、小额贷款等方式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或贴息,实现低成本创业。
四、突出产品特色,打造品牌亮点。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应努力克服趋同倾向,在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建筑风格、农业生产、旅游商品等方面挖掘自身特点,体现乡土气息和自身特色,保持产品的原真性和自然性,以特色和亮点占领市场。根据不同群体、不同方式、不同档次的消费需求,积极拓展乡村旅游新业态,如休闲庄园、度假社区、养老养生、户外运动、山地探险、自驾车露营地等,打造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五、挖掘产品内涵,提升品味档次。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促进文旅融合,注重对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掘、整理、保护与发展,不断创新和发展文化外延,打造更多文化产品,将其融入到乡村旅游之中,提升乡村旅游内涵和活力,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