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村庄数量多、规模小,长期以来都有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基层负担重,“空心村”比例高、土地浪费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公共服务水平低,以及村级管理水平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难,民主管理难的“三高两难”问题,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短板”。我省借鉴江浙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于2008年开始实施“合村并居”试点,力图改变传统农村治理结构,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实现城乡统筹发展。2019年开始有序推进“合村并居”工作,分类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与建设标准,建立差异化的推进与考核机制,科学引导村庄规划建设,最终实现全省行政村从7.4万个减至5万个的长远目标。为稳妥推进我省“合村并居”工作,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配套先行。“合村并居”涉及区域生产结构、空间布局、管理体制的调整,人文关系、生产要素、村级集体资产的整合重组,敏感复杂要素多。目前“合村并居”共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吸纳型、强村带动型、产业联结型、企业带动型、相邻村合并型等有6种模式值得借鉴,建议我省综合考虑发展水平、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宏观把控乡村土地房屋、无形资产、人员设备、硬件设施等环节,先行制定各街道和社区合村并居规划,抓紧相关政策的出台并实施,确保“合村并居”工作尊重实际情况、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民生需求,科学选择模式,平稳有序推进,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党政宏观把控,各方协力推进。“合村并居”工作涉及社区、村民、政府、企业等诸多利益相关群体,各方协力推进,才能最终实现合村并居工作的有序、高效与全面推进。
1.政府组织是核心。“合村并居”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需牵头带领、周密部署、缜密规划,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宏观把控,积极出台配套政策,保障各方尤其是村民的利益。在合村后,土地方面注重保持原建制村的承包关系;政策上,延续各类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保证村级资产、名称、债权债务稳定不动,村民福利待遇不降低;尤其要注重新旧房屋的评估和分配方式,妥善解决农民上楼的后顾之忧。
2.企业支撑是关键。大企业投资一方面能有力地支撑社区基础设施的整体建设与开发,同时,通过“合村并居”后盘活土地流转至公司名下,通过规模集约经营可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与产出效益。大企业支撑“合村并居”能够较大程度上实现多赢,是“合村并居”实施的重中之重。
3.社区监督是保障。“合村并居”过程中,在政府引导下,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理事会,推动产权制度改革,保证土地流转和征占按时完成,推动自然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显著增长,农民收入成倍增加,土地流转租金有效回收,并最终实现村民股金、企业资金、社区经济同步增长,这也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目标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