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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晓芳:建议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改革)是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对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93月,我省下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推进交通运输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要求各市、县认真学习贯彻省委要求,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下移执法重心,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稳妥、紧凑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与省委要求相比,我省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中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改革进度较慢。中央明确要求,20193月底前要完成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但我省各市进展不一。市级层面,绝大多数市已出台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但个别市仍未出台实施方案;县级层面改革进展较慢,绝大多数尚未出台改革实施方案。二是执法队伍性质、执法人员身份尚未明确。执法队伍性质不统一,执法人员身份复杂多样,既有行政编制身份,也有事业身份,事业身份有参公的,有公益一类的,有公益二类的,在混编运行状态下人员管理难度大,容易形成不稳隐患。特别是一些市特别是县(市、区)执法队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费、装备经费等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执法经费没有固定渠道,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执法保障不健全。执法服装、执法车船、执法装备配备等缺乏权威依据和统一标准,一线执法人员津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尚未建立。与交通警察等相比,执法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差距较大,特别是在联合执法中,同工不同酬,影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确保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见效,对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工作督导。建议省级层面由省委改革协调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督导组,赴有关市、县(市、区)对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党委、政府落实责任,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完成改革任务。 

  2.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执法队伍性质、执法人员资格、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规范执法行为等提出明确统一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队伍整齐划一、美观权威的外在形象。  

  3.建立保障制度。在中央尚未明确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建议省级层面加强调研,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关于交通运输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勤岗位津贴等相关政策性文件,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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