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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长宁区内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工作的建议

  上海是我国近、现代名人最集中的城市之一。文化底蕴深厚、精神内涵丰富的名人故居,已成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爱国主义、展示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而在长宁区,就有不少名人故居,把这些名人故居切实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显得极为必要。

  现在,国家、政府很重视、关心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修复、开放的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为进一步做好名人故居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意识。名人故居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资源,一旦损毁,便不复存在。政府应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名人故居在地方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名人故居的保护、宣传和利用作为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名人故居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提高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依法处理好名人故居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名人故居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依法保护的力度。应抓紧制定出台一批对重要名人故居进行保护的规章制度,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特别要针对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基本建设中面临拆迁、毁灭危险,而又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应将其及早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同时要严格依法办事,制止一切危害名人故居的行为,避免重要名人故居及其周边环境风貌遭受建设性破坏。

  三、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保护职责。很多名人故居产权关系不清,管理使用情况复杂,多头管理,但是真正的保护问题却权属不清,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在对名人故居进行全面、系统、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摸清、理顺其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落实保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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