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全国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湖南经视于2015年连续报道了问题农产品,如激素黄瓜、丝瓜、西红柿,打蜡肉(11月24日报道),含“复南丹”的毒玉米、防腐鸡鸭水果(点稀释福尔马林)等等,给农产品生产、流通敲响了警钟。
根据实地调查,玉米在种植前,在种子旁边的土壤里便放下剧毒、旱田土禁用的“复南丹”,开花时在花朵里再放一次;水果为了保鲜,在装箱时逐个蘸一次稀释的福尔马林;吊菜类为了让其快速生长,多数喷施以920为主的生长素,故吊菜底部常有苦味,甚至截断后放置一段时间仍见生长。
同时,笔者实地调查了监管、检测单位,截止至写稿日,果蔬检测单位形同虚设,仪器陈旧废弃;专业人员缺乏;更鲜有随机抽查工作;重点项目检测权还属于省级部门。
为此,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环保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监管机制,合力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要利用农业部的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充实技术人员。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要建立自律性快速检测室(点)。逐步形成以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中心,以生产加工基地检测点为基础,以快速检测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立体检测网络体系,力争覆盖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企业,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控制。要加大对上市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严防有害农产品入市交易。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管,对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和产地的抽检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源头治理,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按照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无公害基地认定工作,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环境条件,提出禁止生产区域建议,避免在严重污染的产地进行食用农产品生产,保证产地环境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质监、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严格的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以及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禁在食用农产品产区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重点解决假冒伪劣化肥、农药以及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问题。通过加强源头治理,使农产品生产环境得到优化。
四、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部门协作,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行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等准入制度,并将每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在市场的显要位置张榜公布,从而警示生产,引导消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各批发市场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自律性实验室,工商、农业部门要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尽快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产品自检合格后方可投放市场销售,将不安全农产品拒之门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好最后一道关。各批发市场还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购销货台账记录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报告等制度,主动加强与工商、农业部门的沟通联系。超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由工商部门督促其参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条件的超市也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室,对入市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向消费者公示检测结果。
五、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市县政府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推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对上市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农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把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对发现问题的农产品能追溯根源,查清问题的责任所在。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信息网络,采集、录入、发布农业生产信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查询系统,对市场抽查不合格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农产品,通过生产档案编号查询生产信息,达到在网上能够追溯,实现消费者对农产品和生产基地可追溯、可查询、可追责,提高农产品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共同制定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的快速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要快速反应,及时查处。涉及到外地的,要通报到产地,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查整治。 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宣传教育、示范引导、行业自律、检查监督等措施,在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市场引导、合同约束、乡规民约等形式,引导农民健全自为机制,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自为意识;另一方面,在农产品批发市尝超市等地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挂牌销售制度,由市场开办者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牌,标明农产品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在加强依法监管的同时,加强诚信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