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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做实做强现代农业

     致公党员、衡南县政协委员刘云反映: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自200510月起中央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于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其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目的是最终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离不开“农”, “三农”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各级有关部门工作的重心。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政方针政策的扶持,农业的水电、水利、通信、管网等基础设施正在日趋完备,农民的生产耕作条件、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

    近年来,涉农资金项目较多,有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的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侧重于耕地保护,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占补平衡”;有水利部门负责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侧重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饮用水改善;有农业部门负责的粮食生产补助资金,侧重于种田户粮食直补;有农业开发综合办负责的中低产田水利改造等新农村建设项目,侧重于低产田的改造等;县乡公路局侧重于乡镇村道路保畅。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项目投资额大小各异,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 撒“胡椒面”之嫌,造成投放的资金达不到明显的效果,也不符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也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叉,出现重复投资,给不法份子套取国家资金有了可乘之机。为集中财力办大事,让有限的的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整合惠农强农资金,做实做强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整合使用惠农强农资金,确保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十分必要。为此,建议:一是科学编制惠农强农项目中长期计划。以保护耕地为主线,以做强做实现代农业为目标,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有预见性地合理安排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农村低产田改造项目。二是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建立项目库。根据全县农村,耕种人口、地理位置、轻重缓急等情况综合考虑,分年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每年实施完成一至二个综合改造治理项目。三是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为龙头,结合农村中低产田改造及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组织国土、农业、水利、公路、乡镇、村、组就项目实施提出可行性意见,再由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从而,确保项目既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又符合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四是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标准。具体细化到管、网、路、渠等项目。全县一盘棋,标准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五、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根据制定的统一标准,结合项目实施现状合理编制资金预算。六、资金统筹,专账核算。所有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立强农惠农资金专户,严格按规定标准计提或归集、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预算进行,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严格按进度拨付,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七、建立项目监管验收联动机制。由于项目涉及耕地面积、水利设施、土壤土肥检测、田间道路监管与验收,因而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监管验收,对未达到项目要求的不能给予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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