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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果蔬产后环节保鲜剂检测的建议

  致公党员、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所副研究员王传远反映:

  如今,无论春夏秋冬,超市里面各种水果、蔬菜总是琳琅满目。高效、低毒、防腐保鲜剂及其使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为水果、蔬菜丰产丰收、减少腐烂和促进流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国是世界果蔬生产大国,2014年,水果总产量2.6亿吨,比上年增长4.2%。蔬菜面积达到3亿多亩,年产量超过7亿吨,人均500多公斤,均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保鲜贮藏技术运用相对落后,我国每年水果蔬菜腐烂超过8000万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750亿元,占整个果蔬总产值的30%以上,腐烂损耗的果蔬几乎可以满足2亿人口的基本营养需求。

  由于水果、蔬菜的易腐性及其生产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其防腐保鲜极为重要。使用保鲜剂是目前比较通行的做法,只要对保鲜剂的浓度和残留量进行控制,适量的保鲜剂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例如,苹果、橙子、蛇果等很多水果都打蜡,特别是进口水果,打蜡延长保鲜期,这在国际上是被认可的。

  但是,如果保鲜剂超标或非法添加,对人体危害很大,可能会导致肝肾功能损坏、慢性中毒等。目前,我国共有31 种食品添加剂可用于水果保鲜,但多数为化学防腐剂。化学防腐保鲜剂虽然具有防腐保鲜的作用,但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残留, 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出现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恐惧心理。比如,除“甲醛白菜”外,有些菜农在冬季储存生姜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敌敌畏”保鲜生姜。葡萄、荔枝、龙眼等采用硫处理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处理技术,但争议也比较大。如果操作人员有经验,可以把它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但如果在小作坊进行操作,极有可能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目前蔬菜检测主要是农药残留是否超标,而国家对保鲜剂没有明确标准,所以在抽检过程中并不对保鲜剂进行检测。我国2006年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提出可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的范围和剂量,只是提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但是相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也不十分明确。保鲜剂、添加剂检测标准的缺失,导致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事后追溯处罚责任难认定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重视和加强果蔬防腐保鲜剂的使用和残留监测

  一是除了果蔬农药残留的例行监测外,做好果蔬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监控,特别是产后保鲜剂的种类和残留量检测,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果蔬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建立果蔬质量监管监测体系,充实果蔬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队伍;同时出台果蔬保鲜剂监测的规章制度,尽快形成政府法律法规为主体、部门规章相配套、地方法规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有毒有害保鲜剂使用。菜贩和菜农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保鲜农产品,违禁保鲜剂成本低是重要原因。例如,部分菜贩使用甲醛保鲜白菜的潜规则已经存在多年,以“甲醛白菜”为例,一车白菜只需喷洒半瓶甲醛溶液即可,其成本价仅为3.50元。为此,政府部门应尽快评估白菜等农产品运输过程中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并健全法规加以规范。

  二、优先选用高效、低量、低毒化学防腐保鲜剂

  目前, 使用化学防腐剂仍是重要的采后保鲜处理手段。我国可以将产前、产中过程中农药与采后用药分开,用于采后的药剂必须是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专门生产和使用“食品级”的原药,并限定剂量标准。此外,针对不同的果蔬品种发展专用制剂,既要考虑便于使用,又要考虑到食用前易于清洗。

  三、加大对保鲜剂的科技投入及研发力度

  近年来,随着绿色食品的兴起,人们越来越注重食品的纯天然性,果蔬的防腐保鲜应尽可能选用非化学手段(天然保鲜剂、生物保鲜剂等)和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保鲜剂。因此,以天然、高效、安全、无毒、性能稳定的保鲜剂代替化学保鲜剂已成为食品保鲜剂研究的热点。例如,研究发现大蒜及其提取物对蔬菜均具有保鲜效果,其中乙醇大蒜提取液的保鲜效果较好。应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以用药品种、用量、残留合法化;配方制剂化;剂量控释化;应用技术简便化为发展原则,积极研发安全实用的食品保鲜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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