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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度”的问题

  致公党淄博市委会参政议政专委会主任、中共淄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科科长王玉杰反映: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以来,我国家庭农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成为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87.7万家,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合理的经营规模是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虽然全国部分省市出台了认定标准,但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度”的问题没有解决。农户普遍反映,目前制约粮食规模种植的最关键因素是晾晒、仓储、浇水和周转资金。

  围绕如何创造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良好条件,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合理确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按照中办发[2014]61号文件《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精神,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参考标准如下:

  (1)种植类家庭农场。粮食作物面积100-500亩;露地蔬菜瓜果面积10-100亩;果树、茶叶、花卉苗木面积5-100亩;食用菌种植5万-50万袋或1000-10000平方米;设施蔬菜瓜果面积5-100亩。

  (2)养殖类家庭农场。生猪年出栏500-2000头,肉牛年出栏50-200头,羊年出栏200-500头,肉禽年出栏2万-5万羽;奶牛年存栏20-100头,奶羊年存栏50-200只,蛋禽年存栏5000-20000羽;水产养殖面积30-100亩,流水设施养殖2000-5000平方米;蜜蜂100-500箱。

  (3)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等综合性家庭农场10-100亩,特种种养业10-100亩。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利化和社会化服务、土壤肥力等条件不同,建议各地参照以上标准,结合实际分类分品种科学合理确定适合本区域的家庭农场适度经营规模具体标准。

  2、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机、供销、邮政等部门优势,加快培育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粮食机械烘干、农产品销售等行业性服务组织,加快研制小型农作物收割和烘干联合机械,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解决粮食晾晒、仓储等难题,为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3、加快创新农村信贷融资和政策保险办法。绝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方面存在无贷款抵押物、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琐、隐形交易费用高等问题,贷款难、贷款贵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发展壮大的最大障碍。针对这些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和抵押融资“两个平台”,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大型农机具等贷款抵押物范围,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和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切实解决家庭农场规模经营融资难题。针对目前农业政策保险保费低的问题,增设针对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农业政策保险,化解农业规模经营风险。

  4、切实解决农田水利和设施用地问题。充分发挥小农水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作用,改善灌溉条件,切实解决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浇地难的问题。各级国土和农业部门研究制定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的具体办法,妥善解决家庭农场建设放置生产资料库棚、粮食晒场、烘干和仓储物流等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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