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履行职责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完善基层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

  致公党潍坊市委会奎文支部党员、奎文区法院审判员陈要香反映:

  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当享有包括职业权利、地位、收入、安全等各方面完善的职业保障,但目前基层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压力大;二是物质保障差,收入偏低,导致法官职业缺乏吸引力,造成基层法官严重断层、人才大量流失;三是信访压力及结案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等考核导致法官心理压力过大;四是基层法官职业地位不高,缺乏职业尊荣感,职业风险加大,对法官进行指责、谩骂、恐吓等情形较普遍,有时还会遭遇暴力抗法,面临人身安全上的威胁。

  为此,建议提高基层法官的职业保障,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1、配备法官助理,实行一法官一助理制度,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法官的工作应当主要是开庭,写裁判文书,但实际工作中因为辅助人员少,书记员少,法官既要安排开庭,还要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开具生效证明、制作公告、取证、甚至装订卷宗等杂务,因此,建议实行一法官配备一助理制度,让助理分担杂务,使法官专注办案。

  2、实行法官高薪制,吸引优秀人才。西方国家的法官待遇丰厚,而我国法官的收入大多处在与公务员持平的水平,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议大幅度提高法官的工资水平,使法官成为更具吸引力的职业,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全国公安系统已在工资待遇上做出“警察收入要高于公务员,略低于部队”的改革,法官的地位至少应不低于警察。

  3、开设心理咨询与心理讲座,减轻基层法官心理负荷。建议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通过建立心理服务中心和心理咨询热线,邀请心理专家到法院定期做心理辅导讲座、定期组织法官学习心理学等方式,帮助法官积极应对各类矛盾,减轻心理负担,保障法官身心健康。

  4、建议立法上设立“藐视法庭罪”。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增设“藐视法庭罪”或“扰乱法庭罪”,树立法官威严,对经法官制止拒不听劝阻,辱骂法官,对法官进行恶意攻击,严重损害法官名誉的当事人予以严惩,同时,强化司法警察在维护法庭秩序与安全方面的职责,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本网站由北京凯行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中国致公党版权所有京ICP备10012841号